第三十一章 變化(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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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訊息第二天就被正式發文,隨後薛州郡各方就立刻積極了起來,準備迎接欽差大臣。
錦衣衛指揮使原本是三品,可是在四權分立之後,被高祖皇帝提升到了二品。
不僅錦衣衛指揮使,就連大理寺卿,也被提到了二品,與其他部委主官平級。
而錦衣衛指揮使這個二品,比其他部委的尚書還要位高權重。
比如吏部尚書只能管手底下吏部的人,其他一個系統,同屬於民政部的禮部,戶部的九品小官,吏部尚書都不能管。
至於律政部,國防部,議會的官員,更不會在乎不是一個系統的尚書。
可是錦衣衛不同,他們專門針對官員,是天子鷹犬,無論什麼官員,只要有證據,就能直接羈押,調查。
從權力上,錦衣衛指揮使甚至比一品總理大臣還大。
因為總理大臣也只能管民政部事務,管不了律政部,議會,國防部的任何官員。
而這一次,李基這個指揮使不僅來薛州,還有一個欽差大臣的身份,各方無不敢不重視。
欽差大臣也分很多種,最低階有采風使沒有任何權力,還有巡察使等,不同等級不同職權。
但是國之重臣再被賦予欽差大臣身份,往往會被賜予象徵皇權的璽印,如朕親臨,見官大一級,萬事可管。
而這個時候,原本一切盡在掌握的朱麗華也感到有些不對了。
大明朝對於高官貴族掠奪百姓合法財富有嚴格監管,不管是土地,還是浮財,都有嚴格的規定。
比如多少品級的官員和貴族能擁有多少土地,多出一畝就直接罷官。
從銀行建立之後,所有人的錢財都只能存銀行,不能跨境轉運,大額賬目進出都是銀行和稅務機構同時監管。
就像周北靠專利獲利四十餘萬,以後每年還有授權金收取,這些錢納稅之後受到嚴格保護。
不管是外人,還是周氏家族,都不能掠奪。
大明的宗族勢力雖然龐大,可是國法規定了個人獲利家族最多隻能要一次,並且不能超過百分之十。
向家族繳納的年金,也不能超過年收入的百分之十。
就連慈善捐款,也不是隨便就能捐獻的,最少需要慈善總會三個不同部門的聯合審定,才能接受捐款。
至於捐款修路,捐款助學等等,在大明都是不被允許的。
因為大明有慈善總會,除了皇室控制的慈善總會,任何人不能行善邀名。
朱麗華想要把周北逼進絕境,這筆財富太過巨大,必須要經過繁瑣的合法程式才能獲得。
如今還沒有實施,案子就被上面關注,讓她有了陰影。
但這個時候,她並不知道李基的到來,主要就是為了周北。
否則的話,她一定會後悔現在的所作所為。
周北的存在以及能力,如今也只有四個人知曉。
原本還天天被提審的周北,因為李基即將到來,也沒有人關注了。
他與徐功成,侯貴強三人被關在一起,每天只有一副撲克牌玩,百無聊賴。
同在薛州郡,餘幼薇因為周北的入獄,陷入了痛苦的迷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