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放連夜回了米國。

他回到了之前和嚴歌居住的那套房子中。

——他在姜城服刑的那段時間,那群人幾乎將他的資產瓜分的差不多了,但他們眼紅的只是他手上的股份,當時他明智的將那些東西全部拋了出去,所以這些固定資產反而沒有受到什麼影響。

但這個地方,他也的確很長時間沒有回來了。

沒有人打理,到處都是灰塵。

但程放絲毫不在意。

他徑直上了二樓,推開了那扇和嚴歌之前居住的臥室。

回憶隨同灰塵一起撲面而來。

他和嚴歌剛開始交往的時候其實也不全是甜蜜。

在他的觀點中,女人就應該依靠男人。

但嚴歌太獨立了。

哪怕他們開始交往,她也依舊堅持自己打工,自己租房子。

每次他送她什麼禮物,請她吃什麼東西,到了下一次,她一定會送他等價的東西,也一定要請回來。

一開始程放是不以為然的。

她願意送,他也就樂意收。

直到後來他發現在他不在的時候,她每頓只吃麵包——就為了給他買禮物。

也是在那個時候,程放第一次嚐到了心疼是什麼滋味。

所以他之後也沒有再給她買過什麼貴重的東西,然後他發現,當他絞盡腦汁搜尋一些小玩意送給她的時候,她反而會更加開心。

那年的聖誕節,他送給了她一株槲寄生。

程放到現在還記得,那個時候,天正好下起了雪。

她捧著槲寄生,笑得甜蜜而喜悅。

他將她和花一起摟入懷中,低頭親吻她。

那天晚上,她趴在他的胸口上,指著陽臺上的槲寄生說要將它好好養起來,如果以後他們能結婚就一起搬進去,養在花園中。

對於結婚這件事,程放原本是嗤之以鼻的。

但那個時候卻因為她這句話,他第二天便去找人打了一對戒指。

玫瑰金的,不值錢。

那株槲寄生也被她養的很好,放在陽臺上,短短半年時間就往上竄了十多厘米。

但後來她有一次要陪同教授去外地參加一個會議,所以特意囑咐了他要好好照顧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