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二章 擊鼓鳴冤(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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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讓趙汾由原告變為證人的理由,是為防於縣尉等反駁而特意設定的。
“大人明察,趙公子所言俱是實話。”李老漢叩道。
……
葉義問捋須思忖,並不言語。
半晌,他又問趙汾道:“你既為人證,本官且問你,那姓齊的殺死李老漢家三口人你可在場?可是親眼所見?”
“小人就在現場!是親眼所見。”趙汾答道。
“嗯,如此甚好!原告和人證俱在,只缺被告!來呀!速將那順昌縣於縣尉和那被告‘齊天大聖’等一干人勾來,後日在此當堂對質。”葉義問發下令牌,吩咐道。
幾個衙役應諾一聲,提著水火棍便去了。
待衙役們出去,葉義問又道:“原告李老漢,你可還有甚話要說?”
李老漢見問,將頭深深叩下道:“草民再無甚可說,只求青天大老爺一定要為草民做主!”
“這個自然,本官定會明查此案,既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惡人。既無甚話說,就退堂罷!”葉義問一拍驚堂木,宣道。
眾人叩首,遂退出公堂散去。
只因要等那於縣尉和被告“齊天大聖”,葉義問便將趙汾和李老漢二人暫留在州府衙內,等待後日與被告對簿公堂,細節不表。
且說那一群看客中,有一個便是“齊天大聖”派來的探子。
見知州大人要將“齊天大聖”和於縣尉勾來審問,便一溜煙似的跑去客棧報信。
待見到“齊天大聖”,那探子便將在衙署的所見所聞一五一十的告知了他。
只見“齊天大聖”將酒碗摔在地上,吼道:“怕個甚?看他姓葉的能把爺爺怎地?”
探子小心翼翼道:“大聖,那於縣尉卻……卻怎地好噻?”
“齊天大聖”手一拍桌子道:“小子提醒的緊,大爺我倒叫他姓葉的給氣糊塗了,你速去將於縣尉接來,莫要叫他落在姓葉的手裡了!”
說著,便隨手丟了幾個金瓜子給那探子,喜的那探子忙不迭的跪在地上揀,邊揀邊說:“多謝大聖爺爺!多謝大聖爺爺!”。
謝過“齊天大聖”,那探子便出了客棧,撒開雙腿直往順昌縣奔去。
你道“齊天大聖”為何要派這探子去接那於縣尉?
只因這探子是機靈鬼一個,又會使草上飛的輕功,來去迅速。
此人外號“飛毛腿”,是個畲人,姓盤名金換。
這盤金換隻因一句話便得了幾個金瓜子,心裡別提有多高興!
只聽他耳邊“呼呼”風聲,他腿下“唰唰”草響。
只見他腳下似生風,一溜煙便奔出近半路程。
他一邊跑還一邊摸出金瓜子看,心裡還琢磨著怎麼去花這筆“巨資”。
如此這般,盤金換便有些走神。
一個不留神,他便和五個也在趕路的人撞在了一起。
只聽“哎喲”一聲叫喚,盤金換便栽了一個大跟頭。
他撞在了一個虯髯中年漢子身上,那人一身畲人裝束。
盤金換手裡的金瓜子被撞飛了,濺到了草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