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天氣溫暖明媚,而路星洲的狀態也一天比一天好轉起來,兩個人這天晚上吃完晚飯後閒著無事,竟然聊起了之前路星洲在酒吧演出的經歷,因此程念心血來潮,竟然想去酒吧看看。

天地可鑑,程念之前一直是一名好孩子,像酒吧這種地方就算成年了也不敢自己輕易進去,之前在這兒上學的時候也僅僅和朋友悄悄來過一次,但是當她見識到老外狂野的喝酒方式後,就打死也不再去了。但是,和男朋友一起去,這種感覺一定不一樣的。

那種喝得微醺,躺在男朋友的懷裡的感覺簡直太美好了,但是隻可惜,這種場景程念只在電視劇裡看到過,具體是什麼感受至今為止還沒有機會試驗,但是今天看樣子是有戲的。

兩個人一起順著街邊找到了一家看起來最為乾淨的酒吧,名字叫“Mint”。

一進去,熟悉的酒精味就撲面而來,此時在臺上演唱的是一位女歌手,只見她抱著一把吉他,邊彈邊唱,還時不時尖叫兩聲和觀眾互動,臺下的人雖然不是很多,但都很給面子的配合著歌手。

兩個人找到一個空桌坐下,程念躍躍欲試,想點一杯雞尾酒,但是立刻被路星洲攔住,理由是你喝醉了以後會耍酒瘋,而以我現在的情況並不能很好的控制住醉酒以後的你。

啪嗒,程唸的願望瞬間破滅。

程念委屈,但想了想自己現在的狀況確實不適合喝醉,因此只得默默接受了喝可樂的建議。

在一家酒吧裡喝可樂,就好比在清真館點豬肉一樣,程念覺得這簡直就是對這家酒吧的侮辱。

當然,雖然想是這麼想的,可樂還是要喝的。

程念聽著歌不由自主的也跟著點起頭來,她側身,對路星洲說道:“這首歌兒還挺歡快的,你不覺得和你之前的那些歌兒的感覺有些像嗎?”

路星洲瞪大了眼睛好像受到了傷害,一副“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歌兒”的樣子,“哪裡像了,我的編曲和這個走的完全不是一個路線,它這個編曲我不是很喜歡,太雜。”

路星洲向程念說完這句話後,就聽見他們的後方傳來一聲輕笑,一個褐發黑眸的男子慢慢抬起頭來,搖著酒杯輕笑道:“If sucate&nosphere is not a od song, tled a od song?”

程念聽到這話一愣,這個男人表達的意思很明顯,就是在反問如果這樣的歌曲你都覺得不是的話,那麼你覺得哪種歌曲才是更好的呢?程念下意識去看路星洲的表情,只見路星洲皺著眉頭緊盯著身後的人,注視良久後悄悄湊到程唸的身邊,問道:“他是在和我們說話嗎?”

程念:“……”不然呢?

路星洲疑惑:“你說這幫海外僑胞是不是在國外呆的久了怎麼和那幫老外一樣這麼不見外呢,就連說個話還能被抬槓,我能不能用髒話罵他?”

程念:“……”還有誰比你更不見外嗎?

褐發男子名叫程臻,聽到路星洲的話後默默無語,扶額無奈道:“喂喂喂,我能聽懂中文……”

“哦,聽得懂啊,聽得懂正好,用英文罵人總覺得沒有中文罵人有氣勢。”路星洲躍躍欲試。

程念本該攔著,但這是路星洲生病以後第一次這樣開朗,因此把勸阻的話默默憋了回去,抬起頭看了對面的男子一眼,心想,那就委屈你了,如果到時候被罵急眼了能不能別動手?就算動手,能不能只打他別打我?

程臻:“……”這突如其來的同情感是怎麼回事?

“我認得你,你是路星洲,中國第一支未成年搖滾樂樂隊主唱。”最後,程臻決定先發制人,化干戈為玉帛,其實是雖然他中文說的挺好但實在不會罵人卻又不想吃虧。

“奧,認識我的人多了去了,而且我們已經解散了。”路星洲應了一聲,滿不在乎的說道。

程臻汗顏,又接著說道:“我剛剛聽你說你不喜歡這首歌的編曲,但是這首歌在流行樂排行榜上很有名氣,氛圍感很強。”

路星洲聽到這話,嗤笑一聲:“氣氛和氛圍是兩回事兒,你只能說這首歌讓人聽著挺有氣氛的,這隻能說明歌手控場能力很強,但是氛圍感這個東西,不是說隨隨便便一首歌兒就能達到的,有很多歌兒只能烘托氣氛,但是並沒有氛圍感,他們做不出來,氛圍感講究天時地利人和,太難了。”

“這麼說,你認為土搖就很有氛圍感?”程臻譏笑。

“不啊,在我的世界中,有氣氛就等於受歡迎,我玩兒是激情。”路星洲大言不慚,同時想了想又說道:“但是當然,氛圍和氣氛是無法違抗的,人只能被迫採取違背本意的行動。因為【大家】都這麼說,因為【大家】都這麼做, 不這麼做的話,就無法融入【大家】之中。”

程臻聽完後輕笑一聲:“你很有自知之明。”

“有自知之明的人才能理解諷刺,沒有自知之明的人說多了也是白費力氣,所以綜上所述,我能聽出來你在諷刺我。”

程臻聳聳肩沒有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