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歲月曾不停改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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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你覺得孤單的時候,沒有人會來到你的身邊,所以,請你如同死蒼蠅一樣陷落吧。
像一隻人人厭惡的蒼蠅一樣,發爛發臭吧。
“路星洲,你快看著我。”程唸的聲音有些哽咽,現實中的路星洲,在十年前,也是這樣頹廢,這樣自暴自棄嗎?
“路星洲,”程念拉著路星洲坐起來,強迫他看著自己的眼睛,“我永遠不會討厭你,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你做了什麼,我都會一直站在你的身邊。”
“程念……”路星洲安靜地看著程念,良久,突然笑了,伸出手擦去程念臉上的淚痕,“程念,你怎麼哭了?”
“我沒哭,我只是後悔。”程念緊緊抱住路星洲,將下巴抵在路星洲的肩膀上,眼淚又不由自主地掉下來,漸漸弄溼了少年的衣衫,“路星洲,對不起。”
我只是後悔,十年前,沒能堅定的來到你身邊。
對不起,在最後一刻,我退縮了。
“你真的抄襲了嗎?”程念和路星洲並排坐在床邊,程念低著頭看自己腳上的拖鞋,突然覺得自己好厲害,穿著拖鞋跑這麼長時間腳都磨紅了竟然都不帶疼的,果然夢境裡的人是無敵的。
聽到程唸的問話,路星洲沉默了片刻,道:“我說沒有你會信嗎?”
“我信。”程念不假思索地回答倒是讓路星洲嚇了一跳,路星洲轉頭看著程念,十八歲的少年笑得有些酸澀,:“看來這次,我要讓你失望了。”
“我確實,抄襲了。”
“為什麼?”程念不解,路星洲很有天賦,十六歲憑藉一首原創《瞬間》就火遍了全國,甚至還登上了國際的舞臺,以他這麼好的音樂才華,為什麼還要去抄襲別的曲子?
“我……”如果說十六歲的路星洲意氣風發,那麼十八歲的路星洲,就已經褪去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勇氣,而是一點一點被現實妥協。樂隊在剛被人熟知時就立刻簽了經紀公司,活動鋪天蓋地接踵而至,令樂隊的四個少年不知所措,但與此同時,公司還要求路星洲,每個月至少寫出一首原創歌曲。
當興趣變成任務時,一切都變得困難起來。路星洲天天把自己關在屋子裡找著創作靈感,可大半個月過去了,還是什麼也沒有。
“我給公司的時候,真的不知道這首歌是國外的。”路星洲苦笑。
歌聽得太多,再被時間逼迫的情況下,他已經沒有辦法分辨這首歌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就好像人在極度飢餓的情況下看到面前有一個麵包,便會毫不猶豫的吞下去,不再在乎這個麵包是否變質,或藏著可以使人致命的毒藥。
“可我記得,這首歌……”程念斟酌了一下詞語,才接著說道,“好像和你以往的創作風格有些不同。”
程念上一次聽,還是十年前,在沒爆出來抄襲之前,這首歌的流傳度很高,樂隊也總是被邀請到電視臺做節目,但自從路星洲承認抄襲後,程念就不敢再聽了,明明已經買了版權承認了錯誤,可是,就是這首歌,讓所有人都離他而去,包括自己。
“它能掙錢。”少年的直言不諱讓程念瞬間明白了這話中的意思。樂隊雖然已朋克出道,但是喜歡朋克的仍然是少數,他們要想被觀眾記住,要想在娛樂圈站穩腳跟,第一件要做的,就是取悅觀眾。
這首歌雖然不是他們所熱愛的,但這首歌確實大部分人所喜愛的。
“路星洲,你還想唱歌嗎?”
“想。”程念注意到,在路星洲回答這句話時,雖然聲音平淡,但眼裡終於出現了一點光芒。
“那就堅持下去吧,無論遇到什麼,都堅持下去吧,無論我在哪,我……都會支援你的。”現在的自己,可能只配站在粉絲的角度,去說一些鼓勵的話了。
“程念。”
程念臨走時,路星洲叫住了她,“你,你明天還會來嗎?”
程念無奈的笑,她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醒來,但即使是在夢中,她也不想讓少年失望,因此她說:“如果我明天能來的話,我一定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