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歸正傳啊!二位姑娘,你們看,後天我就得嫁給郡守大人了,現在也算是半個郡守夫人了,我這想在吉服上做些改良,不為過吧?你們陪我去,大不了,把那兩個隨從也叫上嘛,不會有事的。

肉,我還想再吃兩天呢!”

檀兒沒有說話,雪兒拉了拉檀兒的袖子說道:“檀兒,反正我們都在,大人也派了兩位隨從跟著,不會有事,那驛館也就在金鋪隔壁,不如下午去的時候我們與嬤嬤同嬙兒姑娘一起去那驛館裡找找吧。”

兩位縫衣嬤嬤也覺得可以,她們本就是做女紅的,多掌握一門繡藝,於她們而言便是多了一份傍身的技藝,若真能見到這樣的花式自然高興,就點頭附議。

檀兒見她們都同意,她也只好閉了嘴,反正每天出去,就這附近的事,大人不會知道的。

下午到了地方,兩位隨從被安排守在驛館門口。

那驛丞見了王嬙她們二人竟是面色一僵,王嬙注意到,他的雙手有些微微的顫抖,身子靠在了櫃檯上,身上的衣服與那日穿的也不一樣,今日穿了一件普通的細葛布衣衫。

檀兒向驛丞說明來此處的原因,驛丞讓人帶她們去當初她們住的房間,房內自然是沒有東西的,輾轉就又到了後院。

後院都是泥地,雖然前幾日下了一場大雨,把許多痕跡都沖刷了。但她仍注意到在拐彎處的牆面上方好像還有些血跡,血跡已經發黑,與牆面的泥土顏色差別不大,若不仔細看,確實很難發現。

王嬙與嬤嬤二人分開找,自然,要找的不是什麼衣服,而是那塊至關重要的兇器石頭。

血跡濺到了牆上,應該也會濺到兇手的身上,兇手若是不想被人發現,他必然要在報官和引起別人注意之前趕緊換下帶血的衣服才行。

王嬙想了想,那個兇手應該是殺了人後會匆匆將兇器扔在了某處,還得換了身上的血衣,然後再假裝發現驛卒的屍體,大喊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再去報官。官府派人來看了現場後再派出人來追趕他們,直到追上他們怎麼也得一兩個時辰,這也與當時官府的人在城門口攔下她們的時間吻合。

這麼短的時間內要想處理兇器顯然不可能,而那之後,兇手為了避人耳目,不會再把兇器去找出來,人在極度慌亂之下很有可能把兇器扔在何處也會不記得。

這在現代她處理卷宗的時候,經常會看到。經常在距離發現屍體不遠的地方便會找到兇器,除非蓄謀已久,否則短時間內殺人,處理兇器時,兇手往往會不擇地方,甚至有時候會隨手一扔。

這是人在極度恐慌的情況下,做出的應急反應。

所以王嬙想那塊致驛卒被殺的石頭八九不離十,應該還在這個院子裡,只是不知道在哪個牆角。

後院裡堆著的雜亂的東西實在是太多,餵馬的草有兩堆,有新鮮的,也有已經枯萎的,還有不用了的床板,也有舊馬車,甚至連柴和稻草也堆了幾處。

在這個雜亂的地方,丟一塊石頭比兇手將石頭拿出去再丟到不被人知地方,反而要好許多。

起碼他不用一大早跑出驛館,這樣他會自認為太引人注意了。

因為兇手作案後,往往心虛!總覺得街上的行人都已經知道了他殺人似的,所以就算他表面上裝得若無其事,但實際內心是極度恐慌的。

這時,若是有斷案經驗的人,就能一眼看得出那個人眼神閃爍,內心驚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