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大錯(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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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這些議論,汝南王並不以為意,相反,他和劉準都認為,秦王柬大將軍的任命既到了手,便初步奠定了“齊王攸”的地位;秦王柬的裝病,對外,可以包裝成他的“謙志”,事實上,他也確實是為了辭位嘛!
加上之前成功的向衛瓘證明了候任秦王妃的“大貴之相”,一而再“得志”的汝南王,便志得意滿了,以為自己國手佈局、步步為營,眼見就要探驪得珠了!
克成大功之日,不遠了!
“探驪得珠”出於劉準之口,而這“珠”,楚王北軍中候之位也。
別說,這個典故用的還很恰當,《莊子·列禦寇》載:“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淵,而驪龍頷下,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驪龍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
楚王如“驪龍”,北軍中候是他的“千金之珠”,你搶也好、偷也好,“驪龍”都是要吃人的!
但汝南王和劉準都認為,已牢牢捉住了楚王的把柄,去其北軍中候之位,此其時矣!
不關賈大娘子的事——那事兒他們還不知道。
是這樣:
楚王任北軍中候後,任意改變制度,罷黜舊人,換上他從荊州帶來的親信,北軍候丞文柯勸諫,兩人你一句、我一句,楚王發了火,但文柯也是個強項令,不肯退讓,愈吵愈厲害,楚王一怒之下,竟一刀砍了文柯的腦袋!
禁軍雖是軍隊,行軍法,但不在戰時,不持節,中候並沒有專殺的權力,何況,候丞官七品,是中候重要的屬官,你可以上表罷黜他——既為你的屬官,這種要求,上頭無有不準的;甚至,極端的情形下,也可以打他軍棍,可是,如何可以不請旨,朝廷七品命官,說殺就殺?
何天的判斷,“以楚王的性子,北軍中候這個位子上,他必得生出些事情來,有的是把柄給汝南王捉”,一點不錯。
立即就有侍御史上表,嚴劾楚王。
兩位錄尚書事的意見一致,“楚王瑋天子胞弟,難以加罪”,但北軍中候這個位子,他無論如何不能再坐下去了,“臣等公議,故衛尉楷貞正不阿附,請以楷代楚王瑋。”
“故衛尉楷”,裴楷。
這個人選,頗有趣。
裴楷是裴頠的堂叔,不過,他可不是皇后的人,相反,當年,他很說過番賈充的壞話。
武帝曾問:“朕應天順時,海內更始,天下風聲,何得何失?”
裴楷對曰:“陛下受命,四海承風,所以未比德於堯舜者,但以賈充之徒尚在朝耳。方宜引天下賢人,與弘正道,不宜示人以私。”
任愷、庾純,與裴楷桴鼓相應,武帝出賈充都督關中,這也算原因之一。
另外,裴楷子瓚娶楊駿女。
所以,裴楷也算是賈氏眼中一顆小小的釘子。
不過,裴楷雖和楊駿是親家,卻也不是楊駿的人。
裴楷有“風神高邁,容儀俊爽,博涉群書,特精理義”之譽,時人謂之“玉人”——“見裴叔則如近玉山,映照人也”。
“玉人”很看不上楊駿的粗疏,兩人的關係,一向不好,楊駿當權,裴楷只做一個近乎虛銜的衛尉,這是汝南王、衛瓘之所以稱他“貞正不阿附”。
可是,親家就是親家,楊駿被誅,裴楷也以婚親收付廷尉。賈、郭是有人想修舊怨的,不過,最終的結果,裴楷只是免官,未受更嚴重的處分。
一來,看在裴頠的面子上。
二來,裴楷不止是楊駿的“婚親”,還是汝南王和衛瓘的“婚親”。
裴楷長子輿娶汝南王女,次女適衛瓘子。
還有,裴楷本人,是司徒王渾的女婿。
看,這樣一個人,如無大過,還真不大好大動他呢。
以裴楷代楚王,另有一層糾葛,也引人遐想——
大變之夜,收裴楷的是東安公繇,帶的兵,卻是楚王的荊楊悍士,這班人,目下,許多任職於北軍,以後,這個上司下屬的關係,咋處?
見了面,寧不尷尬?
不過,或都在杞人憂天,因為,“上司”、“下屬”,根本就見不上面。
楚王聽說自己被免官,裴楷來代己,拔刀斫幾,破口大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