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畢小蓮的合同(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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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特殊條款也是專為伍月兒設定的,原因是月兒乾的這行坐車外出多,接觸的人也雜,他有點不放心其出行安全,也怕她被人惦記上。
她想做工作來養活自己,那楊一斌肯定支援,不會否定她的意願,畢竟沒有誰是誰的附庸。
但不放心也確實是不放心,所以總得做點什麼。
用金錢來激發畢小蓮這小機靈鬼的鬥志,讓她替自己照顧伍月兒便是其中之一。
當然,這只是一道防線,後續他會以公司的名義安排經紀人、助理乃至保鏢跟著伍月兒,這樣才能做到比較保險。
……
說實話,這份合同看的畢小蓮都懵逼了。
傳說中的合同,我拿到的第一份合同,居然是這樣子的?
以前不都是說合同是很嚴肅的,很認真的嗎?這份合同嚴肅在哪裡?!
唯一值得稱道的是,她一年至少能拿到手18w,這一點就讓她對公司很認同。
當然奇怪的地方還是那麼奇怪。
比如說,對她的工作安排也罷了,模特外出,攝影師隨行也算正常,可為何只有伍月兒出行才需要自己陪同?別的模特就不是人?或者別的攝影師就不適合同行?
別誤會,不是不滿意,她當然巴不得跟月兒一起出門,只是這裡透著古怪。
這裡的意思是說,有且只有伍月兒外出,自己才會外出,怎麼感覺像個專職保姆呢?
而且,拿獎金的情況更古怪了。
你看我的職業是攝影師,給我的工資也是按這個職位給的。
但獎金就跟這個無關了,攝影工作做的再好,條款只有一條很含糊的規定:酌情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
相比起來,自己只要陪月兒往外跑一趟,再全須全尾地回到公司,不用創造性地工作,就有獎金,這獎金每個月最低也不低於5000塊(一年最低6萬)。
這要是月兒有半年時間偷懶了,那自己一分錢的活都不用幹,就白得3萬塊。
要是月兒往外跑的勤,她的獎金會更高。
摔!
這哪裡是讓自己幹活,這分明是給伍月兒僱了個全職保姆嘛。
還有什麼是特殊獎金?
這還真是她第一次見到,她現在的感覺是自己成了保鏢兼流氓阻止者。
你聽聽這措辭——保護同行模特不受異性(也包括特殊取向的同性)的騷擾。
措辭還很嚴謹,蕾絲邊都沒落下。
這份合同之古怪,感覺就像是某人給女友僱了個全天候、全方位的保姆+警衛+衛道士+見義勇為之士。
然後,畢小蓮古怪地看了一眼等在門外一臉茫然,什麼也不知道的伍月兒,又看了一眼表情古怪的李璇。
然後問了一句:
“李總,這是給我的合同嗎?確定沒拿錯吧。”
李璇也有些尷尬,說道:“恩,是的,就是這份,沒拿錯。你有權拒絕簽署這份稍顯‘獨特’的合同,不過我個人還是建議你再考慮一下,更慎重地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