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常規賽結束(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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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得到了46分,還有8個籃板9個助攻3個搶斷2個蓋帽。
林星卻不能如小蟲所言,鎖定第二天的頭條,因為有個人打得比他更瘋。
1994年4月24日,常規賽的最後一天,馬刺vs快船。
賽前,場均得分排行榜上,鯊魚以81場比賽場均29.34分,排名第一。
而“海軍上將”大衛·羅賓遜以79場場均29.27分,位列第二。
鯊魚的常規賽已經全部打完了,上將也就只剩這最後一場比賽了。
為了從和自己不對付的鯊魚手中搶走得分王的桂冠,大衛·羅賓遜開始了他的刷分之戰。
從比賽的開場,馬刺全隊就瘋狂的給他喂球,上將也用招牌式的試探步跳投,命中一個又一個投籃。
快船本就孱弱,根本無從抵禦。
雖然比賽很快就垃圾時間了,上將還是從開場一直打到了比賽結束。
打得老實人快船惱羞成怒,不惜賠上犯規,都要阻止上將。
可犯規的結果是,上將的得分越來越多。
畢竟犯規就等於罰球,上將的罰球,可不是鯊魚的罰球。
快船送他上罰球線,就等於是幫他得分。
如果換鯊魚來,這分還真就刷不成了。
快船應該想不到,他們被逼急了的操作,不經意間還紮了鯊魚一刀。
不過要說這快船,還真是老實的有點過分了。
都這麼被羞辱了,還擱那犯規呢?
如果換NBA其他脾氣暴躁的惡漢上,比如某斯某大某林,早就一腳抬著上將離開球場了。
當然,這一切沒有如果,如果是某斯某大某林,上將根本就沒有刷分的機會。
和原本的歷史不太一樣的是,這一世的上將,多刷了兩分。
他得到了73分,把自己的場均得分抬到了29.81分,就此超越了鯊魚。
這事,林星也是後知後覺。
還是賽後採訪時,馬伕·阿爾伯特提到——
“這場比賽你得到了46分,但這並不是今日NBA的最高分,大衛·羅賓遜在對快船的比賽中轟下了73分,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麼?”
馬伕·阿爾伯特原以為林星會吹幾句上將,畢竟這可是單場73分啊,和大衛·湯普森齊平,僅次於威爾特·張伯倫的得分表演。
可阿爾伯特不知道的是,林星是個穿越者。
雖然沒看比賽,他卻能猜到,這樣一場比賽會有多醜惡。
對著鏡頭,林星就不客氣了:
“我大概知道怎麼回事,恕我直言,他在刷分,很不要臉的刷分,目的就只為了那座得分王的桂冠。
說實話,我很看不起他,這場比賽,他既不尊重對手,也不尊重隊友,更加不尊重的,是籃球!”
阿爾伯特愣住了,他沒想到林星非但沒吹,還把上將貶到了塵埃裡。
這……
如果是私底下的採訪,他一定會問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