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詔安成了?(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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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燦?他什麼時候來湖廣當巡撫了?”
熊文燦這個人莫謙還是知道的,此人在明末歷史上算是小有名氣。
因為他招降了鄭芝龍和張獻忠這兩大巨寇,不過這人沒大志向,且貪財好色,容易滿足,算不得什麼大人物。
梅之煥對莫謙解釋道:“估計是朝廷現在剿匪壓力越來越大,已經無力對付咱們,朝廷為了能夠全力剿滅中原的李自成張獻忠高迎詳等流寇,故而想用詔安之名先穩住咱們,等消滅了流寇,朝廷肯定還會對咱們下重手的。”
“這是肯定的,這不過是朝廷的緩兵之計而已,不過對於詔安一事,梅老您怎麼看?”
梅之煥想了下,回答說道:“老臣以為,可以跟朝廷談詔安,不過必須得開出來一些條件才行,咱們義軍現在正是發展壯大的時候,咱們處在強勢,朝廷處於弱勢,朝廷想詔安咱們,那必須得拿出誠意來才行。”
“嗯,我跟梅老的意見不謀而合,這樣,梅老可回信給那熊文燦,就說我願意答應詔安,不過我有三個條件。
第一,朝廷必須承認我江南總督的名號,允許我在佔領的地區自由任命官員,且這江南總督的品秩,不得低於一品,不得高於王爵。
第二,我手上關著的那些親王和郡王還有宗室們,朝廷必須得用錢贖回去,親王五十萬兩,郡王三十萬兩,至於王妃王子郡主之類的,每人一萬兩便可。
第三,朝廷必須每年給我六十萬兩銀子的軍費,我手下六萬大軍,每年的吃喝拉撒話費可不少,他崇禎要是不想給錢,那我就只能讓手下的弟兄們去佔地盤搶了!
這三點是強制要求,朝廷必須答應,至於其他的條件,梅老可以酌情看著加,咱們慢慢的跟熊文燦談,談上個一年半載都不怕!”
梅之煥聽完莫謙的條件,臉上不禁掛著笑容。
主公真是太損了,居然要求朝廷把關押在南昌的宗室給贖走,那裡可關著上百人呢,朝廷贖買那群王爺恐怕要花上一大筆錢不可。
梅之煥得了莫謙的首肯,便開始著手談判事宜。
他親自手書一封命人送往鄖陽府,交到了熊文燦的手中,並且把莫謙的條件寫在了信中。
梅之煥明言,說朝廷如果無法滿足以上條件,則詔安的事情可以不必再提,因為莫謙絕對不會答應。
熊文燦看完莫謙的條件,氣的當場破口大罵。
“這是敲詐,這是赤裸裸的敲詐!”
手下幕僚看到熊文燦大發雷霆,忙撿起掉在地上的書信快速的瀏覽一遍,看完信後,幕僚對熊文燦說:“大人,這莫賊好大的口氣,居然敢跟咱們要錢!”
“哼,每年六十萬兩的軍費,有這錢給他,我還不如拿出來練兵,六十萬兩白銀,我可以練五萬精兵,轉手就能把他給滅了!”
熊文燦罵完,當場就想寫信回絕梅之煥。
但是提起筆後卻一個字也寫不出來。
他想起自己是奉皇命來詔安的,不是來湖廣跟反賊生氣的,如果因為反賊短短的一封信就氣的把詔安的事情給弄黃了,那朝廷非怪罪他不可。
當今聖上刻薄寡恩,在他手下當臣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不出錯還好,一旦出錯,把事情做壞了,那可就慘了。
熊文燦想想還是決定不回信,而是轉手就拿起奏摺寫了起來。
他將莫謙的條件原原本本的寫入了奏摺裡,向崇禎皇帝請示是否要答應莫賊的條件。
熊文燦將決定權交給了崇禎,如果崇禎拍板說答應,那他就繼續跟梅之煥談詔安,如果崇禎不答應,那他就練兵剿匪。
反正辦砸事情的又不是他熊文燦,是皇帝自己本人,到時候皇帝就算發怒,也不會把帳算在他的頭上了。
熊文燦小算盤打的賊精,他還把梅之煥已經投敵的事情寫入了奏摺裡面,寫完奏摺後便立刻派快馬加急送往北京。
五天後,奏摺抵達北京紫禁城,崇禎在御書房看到了熊文燦的奏章。
看完奏章的內容,崇禎氣的差點一口氣沒緩過來,直接把奏摺扔在了地上,咆哮怒吼著大罵莫謙不講武德。
“寇,吞天巨寇,欺朕太甚!”
“梅之煥背主求榮,真是可惡,該殺!”
崇禎甩手就把一個景德鎮官窯出產的青花瓷茶杯給扔了個稀碎,後世一件價值百萬的古董直接變成了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