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新碼頭那些扛活勞力的事情,李青雲採取了一個折衷的辦法,成立一個專門在碼頭扛活的商社,陳家和鄭家各佔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剩下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歸縣衙。

這個商社成立後,負責日常管理的人既不是鄭家的人也不是陳家的人,更不是縣衙的人,而是要面向社會招聘,負責商社的事務,向陳家、鄭家和縣衙負責。

陳家、鄭家和縣衙作為股東,並不能干預商社的日常運作,但是他們有著罷免管理人的權力,一旦投票的股份超過一半就可以罷免商社的負責人。

而且,商社有什麼重大的專案必須要經過陳家、鄭家和縣衙一半以上票數的同意,對商社的負責人進行了制約,同時三方可以派財務人員進入商社督帳,並且對商社負責人進行監管,隨時向三方進行彙報。

在這裡,李青雲把董事會和專業經理人的理念引進了過來,免得到時候陳家、鄭家和縣衙爭奪商社的控制權。

也就是說,陳家和鄭家都沒有壓倒對方的股份,只有聯合縣衙才能實現這一目的,而未來的知縣如果聰明的話,是絕對不會介入兩人之間的爭鬥,這就使得陳家和鄭家誰也無法掌控住商社。

對於李青雲的這個精妙的構思,陳伯昭和鄭貴既感到新奇,又覺得實用,並沒有偏袒任何一方,對李青雲是越來越感到欽佩。

這個商社的管理模式是李青雲的一個大膽的革新,現在大明的商賈在做生意的生意都用的是自己人,而且通常依靠誠信來辦事。

李青雲並不是覺得依靠誠信來經商不好,只不過他覺得如果能定下一些條例規章的話,那麼無疑會使得商業運作更健康,也更符合歷史發展的潮流。

七月的時候,李青雲終於遇上了一個麻煩,讓他感到鬱悶的是這個麻煩不是來自水匪,而是湖口縣的本地人與外縣人之間衝突。

隨著白水鎮貨場被越來越多的人熟知,故而那些外地人紛紛前來白水鎮找活兒幹,而白水鎮貨場也需要很多的幫工。

由於李青雲明確規定白水鎮的商家要優先錄用本地人,如此一來,海口縣就有那刁滑鑽營之徒打起了主意,買賣起了幫工的名額。

做法其實很簡單,本地人去需要招工的商家應聘,應聘上後就把用工的名額賣出去,以此來從中謀取利益。

因為是在湖口縣的地盤上,故而那些外縣人為了找到活兒幹,只能忍氣吞聲地任由那些不法之徒敲詐,從他們的手裡買用工的名額。

更有甚者,一些外縣人買了用工名額後,每個月的月俸還要抽出一部分給操縱此項事務的本地人。

這使得某些湖口縣的本地人膽子越來越大,他們認準了那些外縣人忌憚李青雲的聲威,於是膽子越來越大,逐漸幹起了欺男霸女的勾當。

七月中旬,一個湖口縣的地痞竟然恃強凌辱了一名外縣幫工的妻子,進而引發了那些外縣幫工的憤怒,把那個地痞揍了一個半死,這使得白水鎮的湖口縣本地人和外縣人嚴重對峙。

得知這個訊息後,李青雲是異常惱火,他原本制定湖口縣人士優先錄取是湖口縣的一項福利,沒想到有人竟敢鑽了空子。

面對著本縣人與外縣人的敵對,李青雲迅速做出了反應,不僅取消了本縣人優先的規定,而且下令巡檢司捉拿那些買賣用工名額的大膽之徒,統統打了板子,以儆效尤。

至於那個恃強凌辱了外縣幫工妻子的那個地痞,李青雲雖然饒了他一命,但是打了他一百板子,判了他十年的徒刑,要去湖廣漢陽府服刑,希望他十年裡好好在役所裡悔過。

為了管理那些幫工,避免再讀發生類似的情況,李青雲隨即成立了一個專門管理幫工的商社,所有來白水鎮找活兒乾的幫工必須在商社裡登記,驗明身份後發放允許打工的號牌。

號牌上有名字、年齡、籍貫和身高,以及一組編號,這個編號是唯一的,也是幫工在商社留下的檔案號碼。

白水鎮的商家不得使用沒有號牌的幫工,否則將受到嚴懲,這使得整個白水鎮的幫工都在了有效的管理中。

經過這兩件事情後,白水鎮的各項事務的制度都在不斷地進行完善,李青雲知道單憑他一個人是很難把那些事情都給管下來的,只有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制度才能幫他分憂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