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牽扯到正經單位,否則在承遠,人們之間有關錢的往來仍然不習慣用文書的形式留下憑證。

如果有人借出錢的時候流露出讓對方寫個憑證的意思,不但雪中送炭的情分沒有了,還會被指責為小氣、涼薄,連親人或朋友都不信任。

但今天向賓這事是必須要留下憑證的,這個惡人只好由不在承遠生活的小茜來做。

原來以為完全沒了指望的錢,現在能收回來幾萬,李主任和孫局已經顧不得糾結信任和涼薄的問題,兩個人同時說:“應該的應該的,咱商量一下這憑證咋寫?”

因為李主任和孫局都是集了二十萬,但小茜今天只會給每個人八萬,而且這錢本就不應該是向賓來出,所以不能寫成是向賓歸還李主任和孫局集資款的欠款,這個憑證確實不好寫。

一群人翻來覆去論證了快一個小時,最後決定:兩人在蓋著建築公司公章的集資款收據上寫上“今收到歸還集資款人民幣八萬元整”的字樣和姓名、日期,然後在金額和名字上摁手印。

然後,兩個人又每人各寫一張“八萬元人民幣系向賓個人所出、如果有一天建築公司恢復正常歸還集資款時,李主任和孫局要在收到集資款的三天內歸還向賓五萬塊錢”的紙條,並簽字摁手印。

把紙張和筆放在李主任和孫局面前,一字一句看著人寫並指導著讓人摁手印的,都是小茜。

這兩人離開的時候都是滿面笑容,甚至還過去安慰了向賓幾句,讓他安心養病,集資又不是殺人放火,沒什麼大不了的。

接下來陸續來的幾個人,重複了這一過程,等到把這幾個“重要”債主都處理完的時候,一天時間也過去了。

最後剩下五萬塊錢,小茜全給了向賓,向賓又把這最後一筆錢全給了梁珊。

賈大發剛開始讓集資的時候,向賓很看好集資的前景,可他們的訊息放出去半個多月,都沒有收到一份集資款,賈大發有點急,一直催向賓想辦法。

向賓並不擅長推銷這類的事情,所以他一籌莫展。並不是沒有人來問,相反,問的人很多,可看到前面沒有一個人交錢,問的人也就只是問問就走了。

梁珊是地毯廠的下崗職工,單位破產,她們兩年多沒發過工資,一群老職工鬧,政府從中調停,一個私人企業買下了他們原來的廠子,而她們這些職工,根據工齡可以一次性拿到一筆補償金。

梁珊一萬八千塊錢買斷了工齡,然後她和丈夫一起在車站附近擺了個賣煎餅的小攤子。

梁珊是個很健談的大姐,向賓有時候忙了顧不上吃飯,就會來她攤子上買煎餅,一來二去也算熟識。

當時一籌莫展的向賓,知道她手裡有買斷工齡的錢後,硬著頭皮去找人,給她算了一筆賬。

第二天,梁珊就過來交了一萬五。

梁珊說,她是衝向賓才敢交的,因為她覺得向賓是個特別實在的人,不會幹坑蒙拐騙那些事,所以她放心。

都說萬事開頭難,集資也是如此,第二個來交錢的人,向賓讓他看了梁珊的收據存根,那人將信將疑,懷疑是向賓自己給自己當托兒。

向賓跑去叫了正在賣煎餅的梁珊,梁珊幫他做成了第二筆。

之後,梁珊拿到第一筆利息,她現身說法,發動和自己一樣買斷工齡的好姐妹都來集資。

其後的一段時間,她又在向賓那裡陸陸續續交了六萬——她的同事們還是不放心,怕被騙,梁珊就以自己的名義給姐妹們打了條,用她的名字集資。

梁珊每次拿到向賓給她開的收據時都會說:“我可是看你是好人才交的,你可不敢騙我,你要是卷著錢跑了,你姐我就沒法活了。”

向賓當時說:“放心,只要我在一天,你的錢一分也少不了。”

確定賈大發是真的卷錢跑了後,向賓就跟向東說過,他就是去偷去搶,也得把梁珊的七萬五千塊錢還上。

小茜瞭解了箇中緣由,又給了向賓兩萬五,讓她一次性把梁珊的錢都還上。

她和向賓一起見的梁珊,數月之間,這個樂觀善良的女人從一百三十多斤瘦到了九十多斤,可她最終卻只收了向賓六萬塊錢。

她說:“你都這樣了還能想著還我錢,就衝這,我再信你一回。今兒這錢,我把我姐妹的那些還上一分都不留,剩下的,等你發了財再給我吧。”

向賓答應了,給梁珊換了一張只有他簽名而沒有公章的欠條。

小茜走的前一天,苗豔麗終於現身,時近五月,她包了個嚴嚴實實的頭巾,生怕叫周圍人認出來似的,多餘的話一句沒有,只對向賓道:“我是來跟你離婚的。”

兩人去了民政局,領了一張離婚證出來,苗豔麗沒要孩子,向賓也沒提那兩萬多塊錢的存摺。

送小茜去火車站的那天,向賓仰頭望天:“折騰了這麼多年,到頭來四哥什麼都沒有了……”

小茜緊緊的抱了抱他:“四哥,你好好的,過了這四個月,我接你去上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