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底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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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鶯燕的確是戎狄天慶老可汗的第十八女。不過在戎狄王室中,身份卻並不那麼貴重。
戎狄貴族子以母貴,蕭鶯燕生母本是被俘來的北夜國女奴。故而雖是天慶老王的老來女,又生得豔麗無雙,卻並不得寵愛。
後來天慶王一死,驍聖可汗蕭璟繼位。按照戎狄“父死妻其後母”的風俗,蕭璟“收編”了蕭鶯燕的母親,成為他眾多妻妾中地位最低的一個。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好歹母女二人頂著王室的頭銜且尚有口飯吃,怎麼也不會如那些賤民一樣挨凍受餓。
可壞就壞在蕭鶯燕無力自保卻又生得極美,越大越有傾國之姿。驍聖可汗漸漸覺得這個妹妹大有可用之處,於是後來竟真的好好教養,以備待價而沽。
蕭鶯燕因母弱受欺自小養成剛強果敢的性子。幼年時與戎狄貴族契家的庶子契璃相識相戀。二人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那契家家主乃戎狄相國,位極人臣。可這契璃卻是契家庶子的庶子,自小便不被看重。戎狄人尚武,他卻極喜讀書,又生得一身書卷氣,故常被族中兄弟欺負,便是姐妹們也看不起他。
二人生於錦繡朱門卻自小孤苦無依,於是一路互相取暖,跌跌撞撞地長大成人。自然理所當然地心意相通。
契璃曾許諾蕭鶯燕自己會百倍努力,待掙得前程,便請祖父契相國去可汗那兒求親。
可誰知,契璃的前程還未掙到,蕭鶯燕卻在十六歲那年要被送去大齊和親。
人不與命爭,這是她母親最愛說的一句話。可蕭鶯燕卻偏偏不信命,若說有命,也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那日夜半風高,她滿懷著對未來憧憬和契離逃出樊籠……
私奔當然沒有成功,二人被抓了回來。驍聖可汗蕭璟命人當著蕭鶯燕的面,生生拔掉了她母親的十個指甲。那鮮血染紅了蕭鶯燕的眼睛,她咆哮掙扎,最後卻皆只化作聲嘶力竭後的屈服求饒。
她只能屈服,即使明知母親在自己走後也活不了多久……
契璃被送回了契家。一個庶子生的庶孫罷了,又自小默默無聞,契相國如何會為他去得罪國君?
於是,一碗毒藥,一領草蓆,契家自此再無此人,不過是城西亂葬崗多了具無名野屍……
事情似乎就這樣結束了,如天下眾多悄無聲息便不見了蹤影的螻蟻小民一樣。誰說他二人的血統高貴就不是螻蟻了?一樣的任人擺佈,一樣的命喪黃泉。
蕭鶯燕被一架小車悄然載向大齊。說是和親,實為人質,內裡更是不堪,不過是交易的一個添頭,見不得光的玩意兒。
王致似乎很喜歡她,起碼這八年來寵幸不衰。
寵幸?蕭鶯燕譏諷一笑,把她一個女人想像成戎狄的千軍萬馬在她的身上征戰殺伐的寵幸嗎?
王致似乎在她這兒找到了當大齊英雄的快感。刀鞭針剪下他揚了大齊的國威,成了人人敬仰的民族英雄,再也不是那個卑鄙狡詐的可憐蟲。
蕭鶯燕本以為她這一生就這樣完了,在這個如墳墓一樣的別院裡,陪伴著一具朽爛的腐屍。即使這具腐屍看起來還算光鮮,卻抵不住他靈魂裡散發出的陣陣惡臭。
直到一日,蕭鶯燕從新來的胡餅師傅所做的餅中吃出了一張紙條,上面畫著一隻口銜琉璃簪的燕子,那是她和契璃自小約定的暗語。
契璃他沒有死。
也不知是毒藥劑量不夠,還是本就命不該絕。總之當一條翻吃死屍的野狗一口撕下他臉上的頰肉時,巨大的疼痛讓契璃醒了過來……
他臉上血肉模糊,且又發現那毒藥雖沒能毒死自己,卻燒壞了他的嗓子。他變成了一個面貌盡毀猙獰醜陋的啞巴。可他還是活下來了,跌跌撞撞遮遮掩掩一路尋來大齊。
對契璃來說,雖然失去了契家庶子的身份,失去了容貌嗓音,又淪為和狗搶食的乞丐,但只要知道蕭鶯燕還活著就好……
灼華的人是在王相府附近發現契璃的。他一路乞討,走了整整兩年才尋到了大齊的京城。
當時他衣衫襤褸滿身膿瘡,在王相府附近一連盤桓數日似有所圖。若不是灼華的人及時發現將其帶走,說不得早晚會被相府的人拿住。
那時灼華雖然已離開皇宮近兩年,但處境並非無憂。為護郡主安全,李福來安排了幾拔人馬輪流盯著王相府與皇宮的動向,一有風吹草動立時去棲霞山送信。
黃逸當時已與遼東柳大將軍聯絡上,並開始籌備東行事宜,準備以鹽商的身份結交戎狄高層,以備日後行事。但卻苦於沒有一個熟悉戎狄上層的嚮導。
恰在此時,李福來將契璃帶到了他的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