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笑笑:“唔。我們不說這個。只說那個傢伙的話,現在我這樣子,還得再過一段時間才能去找他。”

他的身體現在虛弱得很。這種虛弱似乎是因為那些“粉末”。他的頭顱吸入了一些,以至於他的恢復速度變得很慢,有時候稍微用力轉動脖子都在擔心會不會再掉下來。其實這件事相當麻煩——對方的確是他。

擁有他所有的記憶,就像自己一樣瞭解自己。

所以當夜他知道對方會殺一個“回馬槍”——換做是他也會這樣做。

但也是因為如此,他反倒不那麼擔心了。畢竟是另一個自己,而不是隨便什麼人假扮的。

可松還在菲律賓,他用不著擔心。至於爸媽——那也是他的爸媽。或許另一位身為人類的情感不像自己一樣強烈,但即便是自己在剛剛重生。對自我認知還相當模糊的時候,也清楚地知道那兩個人就是“爸媽”。

“自己”有可能很壞,壞到為了一己私利認同真理之門的想法,將許許多多的人的生命視為草芥,但他本質上還是一個人。他做不出某些事。

所以他反倒在這個距離黃帝陵最近的小縣城裡住了下來。

依照他的想法,“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對方一定知道他會這樣想。所以對方極有可能認為自己猜到了他的想法,遠遠地避開。

那麼他就按照最初的想法住在這裡了。其實這種事情可以無盡地辯證下去,但他只想思考到這一步。因為他的身體狀況的確不允許他行走太遠——即便有“大個子”代步,可很難再找到一個像陵縣這樣混亂的城市,讓三個人毫不引人注目地混進來。

他在等一個機會。

自己的一個分身打聽到了一些事情,並且推斷出“朗基努斯之槍”極有可能在月球,沒理由認為另外那些“自己”做不到。

那個他,必然會登月。他混進北方基地拿到了亞當的骸骨與那柄刀。這意味著他已經取代了自己的身份,成為那個“李真少將”了。

也許現在他就已經以特務府保衛局局長的身份釋出了什麼秘密的通緝令——通緝自己。

至於罪名,李真也想好了。

謀殺沈幕。

按照常理來說,一個被沈幕視作恩人的“李真”不會“喪心病狂”地殺他全家。但自己偏偏就這麼做了。於是這將成為自己才是一個冒名頂替的“假李真”的證據。身份呢?更簡單——隨便扣上一頂真理之門的潛伏著的帽子,沒人會懷疑。

自己可以找一些人。打探一些訊息,經營一些手段。但另一個自己同樣想得到,並且必然做好了準備。

他現在要對付的是自己,這事兒就相當於心理鬥爭。彼此的念頭都清清楚楚,只看誰會有那麼一絲一毫的疏忽,那就將成為致命一擊。

如果對方做的滴水不漏。沒有絲毫破綻,那麼他就只能以極其大膽、匪夷所思的方式為自己創造一個機會。

幸運的是關於那個計劃,他已經在心裡有了一個雛形。

只要這身體完全恢復,他將以對方意想不到的方式登場,並且發出全力一擊。

所以……

只等他登月。

等幾天、十幾天、一個月,或者幾個月之後電力如同沈幕推測的那樣短暫恢復。他便可實施那個計劃。

一想到這裡,他不禁覺得身上有些燥熱——

這計劃沒人想得到。

他想得出神。而這時候於清清已經喝完了碗裡的粥,將兩隻碗都收走了。在外面的房間搗鼓了一陣子,又走回來站在李真面前期期艾艾地看著他。

李真回過神來看見她一雙大大的眼睛,在她腦袋上一揉:“怎麼啦?”

於清清咬著嘴唇往外指了指:“他不吃飯呀。他挑食,他……他只吃生肉。”

李真意識到清清指的是那個異種。他對異種一向沒什麼好感,但這一個不同。沒有這個大傢伙。無論是清清還是自己都不會這麼容易地瞞過那一位的眼睛和耳朵。於是李真笑了笑:“那你以前是怎麼辦的?”

“他跟著我以後我就給他買肉吃。”於清清小聲說,“葉姐姐那時候給我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