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這些日子許青創作出來的奇蹟,賢王很多時候都是會下意識的忽略許青本身的年紀,此時此刻許青一說才明白,他在厲害,懂得再多,但是他的能力也有極限。

讓一個從未涉足於朝堂的年輕人做出歷代宰相才能做到的詳細改制朝堂某個部門和職權……這不是強人所難,這是將人往死路上逼啊!

……

其實要是真讓許青寫的話,許青也不是不能寫,但是就如同他說的,他寫出來的可能只不過是自己的臆想罷了。

許青最好的做法就是給一個幾乎給剝的什麼都不剩的框架,至於裡面填充什麼,那就是文武百官的事情了。

當然了,許青這般做法還有另一個顧忌,當初商鞅變法事無鉅細親力親為的觸動了多少人的利益?得罪了多少人?最後什麼下場?車裂了!

自古改制都是要承擔風險的!改著改著就不知不覺的得罪人了!許青才不願意去承擔這種風險呢!

於是,許青決定只給框架和思路,至於內容如何新增才能符合楚國的國情?你們自己加,與我無關了!苟命要緊!

……

事實證明,有賢王府插手,州衙那邊的流程通常會走得特別快!

就如同這次處置徐司馬,就如同上次處置周縣尉。

不過兩日時間就到了審判徐司馬日子。

因為這次的證據是由蘇縣令遞交上去的,所以還要傳喚蘇縣令上堂作為證人。

許青由於不放心這個岳父……應該說,許青生怕自己這個岳父大人說不全把徐家的罪名,將徐家的罪定的輕了,所以他本人也跟著岳父大人一塊兒去了,蘇淺眼看著家裡沒人了,自己也跟了過來。

由於此案設計銀錢眾多,所以這堂案子由賢王親自審判。

十萬兩之巨,當初賢王若是再多揪出來幾個徐司馬這樣的貪官,即便是沒有馬蹄鐵也能完成軍用馬匹的更換了!

這也是賢王討厭貪官的由來,自己為了點銀子忙前忙後的想辦法,你們倒好,一個個貪來錢讓自己過得那叫一個滋潤!本王這不是羨慕和嫉妒,本王這是恨!

徐司馬被押到公堂之上看到蘇縣令和許青的那一刻,他才什麼都明白了過來,狀告自己貪汙受賄的……竟然是他們!竟然是他們!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不得不說,徐司馬給銀子的時候從來沒想過蘇縣令會去告自己貪汙受賄,因為這六萬兩嚴格來說算是髒銀,他一告,他手裡的六萬兩馬上就會變為證物由朝廷收繳。

要六萬兩銀子還是為了爭一口意氣?

傻子都知道當然是要六萬兩銀子了!老老實實拿俸祿可是一輩子都賺不來六萬兩啊!

世界上真有這種比傻子還傻的人嗎?

直到現在,徐司馬才明白,這個世界上真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