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已經從餐館離開,顧意馳都還覺得自己的腦子暈暈的。

他那會兒對本來就在氣頭上的鄒鶴說了那種聽起來很牛的話,自然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少年沒什麼厲害的地方,除了一腔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孤勇讓他們生氣起來不會管什麼後果不後果的。鄒鶴聽完他的話直接就拽著他就開始打了,他又不是木頭,怎麼可能不還手。

結果就是兩個人在餐館裡打了一架,打碎了不少盤子還嚇跑了不少客人,最後到了賠償階段,鄒鶴沒錢,錢都是顧意馳付的,他甚至還多付了一些,老闆才答應不報警。

他知道自己的行為看起來像個冤大頭,但現在他沒時間去想自己是吃虧了還是怎麼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要去找林唱晚。

他要找到她,然後對她表白。

如果說之前他一直在猶豫彷徨,不知道自己對林唱晚的感情究竟是怎樣的,那今天他醒悟了。

可能讓他覺得確認喜歡林唱晚的點挺奇怪的,竟然是在她做出朝人臉上潑水、說難聽的話自我防衛的時候。

一般人都會不喜歡這樣的事吧?可他竟然因此確定了這是喜歡。

因為他從林唱晚身上看到了他身上沒有,但心裡一直深埋著的某樣東西。

從小到大,他為父母活,為宛月活,為了所有在意的人去做他們眼裡想要的那個“人設”,他從沒有真正灑脫過,沒有為自己活過。

是林唱晚讓他看到了生命的另一種可能性,她像玫瑰一樣獨自盛放,長出一層又一層的刺來保護自己,她很脆弱,但她同時也很堅強,她不需要騎士,因為她自己就手持尖刀。

以前他對林唱晚更多是一種對打遊戲時配合默契的隊友的惺惺相惜,是一種對處在同一個屋簷下時可以說說話的室友的簡單依賴,是一種對待比自己小四歲的小妹妹的下意識照顧,但今天,他是作為一個男生,覺得被她吸引了。

那一刻他不是顧意馳,而她也不是林唱晚,他只是站在一個旁觀的角度看見她在熠熠生輝,而自己完全沒有辦法移開目光。

他不敢說這叫愛,說喜歡總還是敢的,並且他覺得自己也敢表達,他不怕被接受後要擁抱她的刺,也不怕被推開後可能關係變得尷尬。

只不過,他的運氣沒有好到那種程度,他沒有在恰好有勇氣的時候得到一個可以直抒胸臆的機會。

——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昨晚的夢成真了。

他找不到林唱晚了。

電話不接、訊息不回、回到酒店敲門發現沒有人,最後被服務生告知她已經退房了。

也有那麼一瞬間他想要直接在訊息裡對她表白,不管她回不回,他都要講。

可表白這件事畢竟不是兒戲,他不知道該怎麼用輕飄飄的文字去表達厚重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知道現在不是說這個話的時候。

可他現在能做什麼呢?

他走到酒店的樓下站著,起風了,吹得沒穿外衣的他有些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