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播出之後獲得巨大成功,王曉雨事後打電話興奮告訴夏紅軍,說這此節目播出,收視率比平時的人物訪談高了好幾倍,她得到臺領導的表揚。

“喂......夏紅軍,乾脆你來我們臺做電視節目策劃如何?咱們倆搭檔。”兩人熟了,在電話裡王曉雨開玩笑道。

“可以啊,給我發工資就行。”夏紅軍笑著回答。

“得.....就我們這點死工資你能看上?就憑你住的四合院我一輩子也買不起。”王曉雨笑道,最後表示感謝說有機會再合作。

夏紅軍愉快答應了。

這次人物採訪他收穫也不少,名氣什麼就別說了。最起碼在訪談中給他機會讓他他賣力推銷自己的詩歌理念,鼓勵大家特別是年輕人多寫詩,寫好詩。

“什麼是好詩?就是聞一多先生提倡的意美、音美、形美,反映我們這個時代,而不是像魯迅先生說指出的某些人:“躲在小樓成一統,管他春夏與秋冬”,寫的東西和生活脫節,和時代脫節。更不是用粗鄙、甚至汙穢的文字來吸引眼球!”

他的這番言論,電視裡播出之後,普通老百姓就看個熱鬧,但在詩壇上引起巨大的反向,贊成者有之,批評者也很多,特別是于堅、韓東為首的《他們》詩歌派別激烈反對。

他們提倡口語寫作,“詩到語言為止”。

不過夏紅軍不怕,現在輿論掌握在老子手裡!

央視啊.....那可是代表官方!

你沒看這次來投稿的詩篇裡比去年那種粗鄙口語化,故意反崇高反傳統的詩篇少多了嗎?

這幫所謂的第三代詩人這幾年把詩壇搞的烏煙瘴氣,得撥回來!

當然還有別的好處,他的那本獲獎作品《芳華》和《當代》雜誌社簽訂的合同到期了!

按照現行的著作版權法,作者和出版方簽訂的版權合同有效期是三到五年。也就是說,這三到五年時間,出版權在出版方手裡,無論是不出版還是再版都是出版方時候說了算,你老老實實領稿費就行。

但合同期一過,出版權就回到作者手裡,你愛和那個家出版社簽訂你隨便。

剛好,夏紅軍和《當代》出版社簽訂的《山楂樹之戀》和《芳華》都是四年。

去年年底合同到期,《芳華》出權回到自己手裡,而那本《山楂樹之戀》更早,自己可以重新找出版社出版了!

藉著著剛剛獲得茅盾文學獎這股東風,何愁找不到下家?

其實,就在報紙上公佈第三屆茅盾文學獎獲獎名單的當天下午,夏紅軍就接到《當代》出版社魏主編的電話,說是願意繼續續簽《山楂樹之戀》和《芳華》的出版合同,當然這次是以版權稅形式購買出版權,10%。

夏紅軍猶豫了一下就答應了。

天啟公司的高東輝曾經說過等你那兩本嚴肅文學合同到期之後乾脆也拿到我公司來出版,哥絕對不虧待你。

不過夏紅軍還是決定版權賣給《當代》出版社,有的時候也搞平衡,何況對方的條件也很優惠。

對方答應,簽署合同後立刻印刷兩本書各三十萬冊!然後在看銷售情況,繼續加印!

如果全部賣完,算算......又有五六十萬能進賬吧?

是不是再買處四合院?免得後面陸陸續續買些古董傢俱往哪裡放?

夏紅軍靠在涼椅上,琢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