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較量無形(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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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著六歲的觀音婢,就要談婚論嫁。
這個年齡是不是太早?
事實上,在那個年代,男女幾歲定婚,是極為平常之事。
常言道:人生七十,古來稀。
普通人的壽命,也只有四、五十歲。
哪一個人在世上走一遭,臨走時不想看到自己兒孫滿堂?
壽命有限,又想抱上孫子。
因此,兒女們早早成婚,便就成為一種風俗。
女孩子出嫁的常見年齡,多是十三到十六歲。
男孩子娶妻的常見年齡,多是十五到十八歲。
心急的家庭,兒女或許更早成婚。
歷史長河中,無數名垂青史的人物,二十來歲就已叱詫風雲。
這也難怪,因為二十多歲,在當時正是人生的盛年。
錯過這個年齡,可能就註定要虛度一生。
考慮問題,要依據不同的歷史環境。
用千年之後的眼光,看千年之前的事情,有可能看到的所有事情都不合情理。
因此,在當時兒女幾歲訂婚,沒有什麼大驚小怪。
人們心理上早熟,也沒有什麼大驚小怪。
過早的成婚,就要過早地承擔家庭和家族的責任,也要過早地思考家庭和家族的事情。
談起觀音婢的婚事,高秋娘也跟著想起家裡其他孩子的婚事。
她對長孫晟道:“有幾件事我想和夫君商量。你經常不在家,孩子們的事也該多關注一些。”
“大郎不在了,甄娘子帶著三個孩子也著實不易。阿鴻年滿十五,去年已訂了親事,這幾年就要考慮成婚。”
“般若、那羅、迦葉也都許配了人家。論年齡,這幾年她們三個都要成婚。”
“無忌今年十三,雖說不急著訂親,是不是也要打聽一下,年哪家有年貌、才德相當的女子?”
長孫晟笑道:“般若、那羅、迦葉三個成婚,自由她們父母做主。我能趕上喝個喜酒就是了。”
“無忌訂親的事,你託人打聽就是。我們這些男人,哪能鼓動唇舌,到處去問人家兒女長短?”
高秋娘想想也是,家長裡短的,確實是女人最善長,抿嘴笑道:“我託人打聽可以,但最後成與不成,還要你做決定。”
“還有一事,無忌年齡大了,住在內院諸多不便。我看就讓他搬到花園秀水閣去住,在那讀書、練武,也不至於打擾別人。”
長孫晟覺得夫人說得有理,就道:“你這幾日,安排人將那裡收拾一下。讓阿鴻、阿湛、阿漸一塊搬過去住。”
“孩子們一個個漸漸大了,成親也就是幾年的事。我想著,於阿鴻成婚之前,在大郎、二郎院子的西邊,再建幾處院子,以備孩子們成婚之用。”
按隋朝律法,父母親在世時,兒子不能提出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