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件東西是什麼?”我問。

看來這高鼓得打了,我裝不知道。

“你肯定是不會知道的,葉家人拿你當什麼了?你會打鼓兒,鼓兒也不錯,聽說是一鼓敗百鼓,那百鼓是狗屁不是,葉家人也不懂鼓兒,就弄你到葉家,為了保護這二十四件東西,東西是金馬金棺。”這個人有點傲氣的說。

“噢,那真是了。”

這個人比劃一下,有這麼大。

我低頭,這孫子怎麼學得德鼓呢?

德鼓學會了,就是不會打高鼓,也不會這德性呀!

你爺爺的,什麼玩法?

“那我要怎麼做?”我問。

“葉秋晨掌握著二十四件東西,別看葉家分了,但是東西還是葉秋晨掌握著,那麼你就是需要知道,葉秋晨把東西放在什麼地方了。”這個人說。

“恐怕不行,葉秋晨一直就沒拿我當過事兒。”我說。

“那你想辦法。”

我點頭說:“可以,但是我要兩件東西,兩件東西我都要錢,轉賬到我卡里。”

我說。

這個人猶豫了一下,說沒問題。

這個人走了。

我總是覺得這個人會這麼傻嗎?

這個人是打德鼓的那個人嗎?

有點特麼的亂了。

我回鬼眼當鋪,天快黑了,我讓店員下班,關了鋪子,留了後門,叫了三個菜,坐在窗戶那兒喝酒,窗戶的板子,我留了一個半米的縫隙,我喜歡看外面的世界。

晚上九點多,有人從後門進來,知道後門的人很少。

這個人走進來,站到前面,我汗都下來了,一個女人,三十多歲。

“你不用緊張。”這個女人說。

她過來坐下,自己倒酒。

瘋子?

女人把酒乾了,吃了口菜,看著我說:“少鼓。”

我特麼的簡單就是錯覺,我不瘋,世界都不公平了。

“嗯。”我還得裝著淡定,我不淡定,我蛋特麼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