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一個清奇的拜金女(4500!求訂閱!求月票!)(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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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隨後仔細翻看了一遍合同。
除了他享有的權利外,自然也有其義務,而且義務多達幾十條,一旦違反規定,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包括天價違約金等等。
“這個合同有些過分了吧?”
蘇一帆笑著解釋說:“王先生覺得合同過分,是站在違約的角度來說的,你不去違約不就行了嘛~那些處罰和違約金看起來很苛刻,其實根本就約束不到你。”
王信鳴一想也對。
除了天價賠償金有些離譜外,其他好像也都說得過去。
最重要的一點是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形象,否則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在20萬版權費+10萬元簽字費+每個月2萬港幣工資+高額獎金的誘惑下,王信鳴最終在合同上籤下了字。
……
……
而就在王信鳴簽約的同時,衛鴻暉老子在考慮了三天後,最終同意賣掉威風鞋業了。
但是衛啟山要求,暫時不要對外公佈這個訊息。
原因很簡單,他怕別人笑話他。
做了半輩子鞋子,臨了臨了廠子還是賣掉了,他面子上掛不住啊。
另外衛鴻暉還提出一個請求,他希望能讓他擔任威風鞋業的總經理。
鑑於此,陳楓也提出了一個要求。
那就是款項分期支付,在一個月內完成。
現在花錢的地方太多了,除了楓月昕那邊需要時不時的補貼一下,錫城那邊新開了一家泡泡百貨,房租以及裝修這些都不是一筆小數字。
簽約之後,陳楓把第一筆款項500萬元打給衛啟山。
接下來就是廠房改造了。
這些正好交給衛鴻暉去做。
除了廠房改造以外,還有一件事也十分重要,就是設計新鞋款。
這件事同樣也是交給衛鴻暉去做。
他本來就是威風鞋業的總經理,從事製鞋工作已經七八年了,經驗豐富。
其實國產運動鞋的工藝和質量都不差,差的是品牌。
就像威風鞋業,有能力生產出又漂亮質量又好的運動鞋,可問題是生產出來賣給誰呢?
99%的人買運動鞋都是衝著牌子去的,沒有牌子的雜牌鞋貴了沒人買,太便宜的話又虧本。
威風鞋業本身已經到了瀕臨倒閉的地步,要是再大量壓貨,只能是加速死亡。
可是不改革,也不過慢性死亡而已。
所以一個字,難!
對於陳楓而言,創造一雙高階運動鞋品牌是曾經的一個夢想而已,如今有能力了,就去嘗試一下。
失敗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虧個幾千萬上億,對於現在的他而言,真得就是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