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一個清奇的拜金女(4500!求訂閱!求月票!)(第2/5頁)
章節報錯
這也使得王信鳴後來狂妄自大,目中無人,在網上發表了一些非常不好的言論,導致泡泡瑪特受到很多人的抵制。
不過2014年的王信鳴,根本意識不到Molly的價值。
就像曾經的天下霸唱一樣,100萬就賣出了鬼吹燈版權。
對當時的天下霸唱來講,100萬已經是天價。
而此時的王信鳴,聽到蘇一帆的報價後,並沒有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樣憤怒,或者怎麼樣,反而感覺鬆了口氣。
因為插畫人物版權,很多時候是要看作品熱度的。
作為香江插畫師協會副會長,他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作品。
而Molly雖然2006年便已經創造出來了,但是也沒有什麼關注度,蘇一帆他們還是第一個過來談版權的人呢!
他也是看到對方從大陸千里迢迢趕過來,估摸著對方是誠心想買的。
所以報了一個“很高”的價格。
現在對方還價5萬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只要肯報價就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最怕對方連價格都不肯出。
“5萬的價格太低了!Molly從2006年創造出來,到現在七八年了,我在它身上傾注了太多的情感,怎麼樣也不止這麼點錢。我讓一點,45萬。”
“我們那麼遠過來,確實是誠心想買,但是王先生如果沒有誠意的話,那我們也只好回去了。我再加上2萬,7萬塊。”
“那不行……”
雙方你來我往的談著,最終全版權價格在20萬上僵持住了。
韓靜雅此時故作為難的說:“這個價格已經超過了公司的報價。”
看著王信鳴一臉緊張的樣子,蘇一帆說:“要不這樣,Molly你乾脆簽約到我們公司吧,怎麼樣?對於公司員工的版權,價格上面會優厚一點。”
王信鳴遲疑了一下說:“這個……”
蘇一帆循循善誘的說:“除了20萬版權費以外,還會給你一筆10萬元的簽字費以及每個月2萬元港幣的工資,這只是針對Molly;
你創作的其他作品,版權依然屬於你自己所有,如果公司想用的話,價格會單獨計算。當然了,公司擁有版權優先購買權。”
王信鳴一聽頓時喜出望外,別的不說,他還是第一次聽說插畫師有“簽字費”呢。
幾乎沒有怎麼猶豫的說:“好,我願意簽約到你們公司。”
蘇一帆連忙拿出合同說:“你好好看看合同,要是沒有問題的話,在最下面簽字就行了。”
王信鳴楞了一下,不是臨時決定讓他加入他們公司嘛,怎麼連合同都準備好了?
難道這一切都是陰謀?
韓靜雅一看,心裡暗叫了一聲糟糕,蘇一帆太著急了,讓對方看出了問題。
她連忙補救道:“本來我們這次是打算簽約另外一個插畫師的,合同也是給他準備的,沒想到先簽了王先生。”
王信鳴疑惑的問道:“你說的那個插畫師,他叫什麼名字啊?”
韓靜雅笑著說了一個名字。
“噢噢噢~”
王信鳴點點頭,那個插畫師是他們協會里的人,水平確實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