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陛下不收的稅,叛軍也要收?(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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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驥眉頭緊皺,賣官鬻爵當然不妥,但是李賢說的是現實問題,糧草不足。
孫忠、張輗、張軏、孫繼宗、彭城伯、惠安伯等人,卻是不懂這賣官鬻爵的危害了,他們一直是這麼幹的,外戚無汗馬之功封爵,他們的爵位是憑白得來的。
他們自然不理解軍士們那種「我以捐軀獲此,他們以輸豆也獲此,朝廷以我軀命與荏菽一般看待邪」的憤慨了。
陛下為何說外戚不得無汗馬功勳封爵,戚畹周親不得與汗馬餘勳為齒?
這就是原因了。
軍士捨命掙了功勳,他們納麻豆就可以封爵了,誰還拼命?
李賢這完全就是打擊軍隊計程車氣來了。
但是除了王驥之外,其餘人等,居然絲毫沒有覺得不對。
現實就是,糧草不太夠。
這麼離譜的賣官鬻爵的政令都能透過,李賢笑著說道:“第二策,大明律:民間錢糧,親自送納。其有色攬之人處以重刑,籍沒其家。”
“在京官舍、軍民中多有無賴之徒,赴京郊,設法引誘送納之人,包攬代納。”
大明嚴禁包攬撲買,這也是不斷被江南士紳們詬病、憤慨的地方,怎麼能管的那麼嚴格呢?
“包攬送來的何物?我在戶部,糧則用土摻和,草則用水澆淋。易堅厚之布絹為紕薄稀鬆,貫銀完好而抵以破碎軟爛。”
“摻和了土的糧,爛掉的草,紕薄的布絹,軟爛的貫銀,送到徐州,有人會吃嗎?”
“所以嚴禁包攬,一切有司徵收,官收官解,不得包攬,否則一體論罪!”
李賢說的好聽,禁止包攬之後,以南衙這個運轉能力,能做得到官收官解嗎?
顯然不能。
讀書人,眼睛珠子一轉就是一個主意,這是個連環套。
禁止包攬,看似是個好主意,但其實是個當下不太好執行的政令,會有個混亂期。
等真的運轉的時候,仗也早打完了。
陛下一進南京,整飭吏治之後,南衙僭朝都要官收官解,正朔繼承官收官解,不是合法合理了嗎?
而且還是現成的。
李賢為什麼這麼下套?
因為這幫人壓根就不知道什麼叫做以稽為決的道理,沒有調查,拍腦子做出決定,不是他們的常態嗎?
別說南衙了,北衙也是在於少保提出,陛下反覆強調之後,才開始以稽為決。
就南衙這幫蠢豬,他們要有這個政治覺悟,去北衙不好嗎?
李賢繼續說道:“第三條,南京縉紳勢要豪右之家,侵利於國,貽害於民,將南衙官店塌房盡攬於名下,應當盡數勘實,籍記在官,按季收銀,以資軍餉。”
南京城圍七十五里有餘,這麼大的城池,自然會有房子塌房,塌了之後必然要建,怎麼建?
沒法建。
南京的縉紳、勢要豪右之家,專門把持做這個生意。
這件事其實追溯的話,應該是南宋的第一個皇帝趙高,把持房地產了。
路數都是一樣。
房子塌了以後,小民請人再建,但是南京城所有泥瓦匠,都在縉紳、勢要豪右之家手中,這麼多泥瓦匠,如何把持?
聽起來是個不可能的事兒,但是李賢走訪之後,才知道如此簡單!
城中哪有土石木方去建?
買通五城兵馬司,五城兵馬司把持九門,所有入城土石木方,沒有縉紳豪右之家的信牌,絕無可能入城。
所以,房子塌了,就只能低價賣給縉紳豪右之家。
縉紳豪右之家,營建之後,便高價將房屋租賃出去,大發橫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