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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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藍玉案,再想想陛下在江南諸案。
正如他們寫的那本萬言書一樣,為何只口不提被捕的原因?
給大明軍需肉食摻變質食物,大明軍士未曾死於敵手,卻死在了身後的匕首之間,這是要送解刳院的。
“明明德到至精至一,然亦未嘗離卻事物,至善亦須有從事物上求者。”貝琳嘆了口氣。
他讀書少,但是任何事情脫離現實,只空談什麼仁義,空談所謂善舉,這站不住腳,如何談?
解禎期、孔誠毅等人都默默不做聲,任由風雨敲打窗欄。
貝琳這話說的是很符合他的身份,他現在是寧海方氏族人,在老朱家的王朝裡,談論法不責眾,本身就是個偽命題。
他不再說話,在他看來,他的第一個目的,教諭已經達成了。
解禎期立刻高聲說道:“我與朝中明公吏部天官冢宰素有舊情,抑庵公必然會主持公義!李賓言等人乃是酷吏,誣告!天底下總是有公義在的!”
抑庵公指的是吏部尚書王直,在於謙之前,乃是北衙文官之首,和解禎期的確是有點交情。
孔誠毅立刻附和道:“天日昭昭,天公地道,這天底下難道還能逃得了公理二字嗎?看看被捕之人,哪個不是士紳名人,哪個不是郡望賢才,他們為大明安土牧民!”
“李賢現在出巡擺多大的排場,錦衣衛開道,策馬賓士於鬧市之中,李賓言和那費商總勾勾搭搭,貪贓枉法,目無國朝綱紀!該當死罪。”
“對!就是這樣!”其他詩社的筆正紛紛響應。
貝琳坐直了身子,依舊是那個皮笑肉不笑的笑容,王直雖然和解禎期有交情,但是這交情還能把命搭上嗎?
解禎期這番話傳回朝堂,王直只能蒙羞致仕了。
教諭也教諭過了,他們現在依舊是要將李賢和李賓言,打到奸臣國賊的那一側,那麼李賢和李賓言辦得案子,那必然是冤假錯案!
那麼朝廷抄沒的家產,都得還給族人。
這種手段貝琳不能說不好,他其實還想再勸兩句,但是李賓言說良言不勸找死鬼。
貝琳是帶著任務來的,他咬牙切齒,振聲說道:“李賓言,逆臣也!”
解禎期和孔誠毅等一眾筆正,呆滯的看著貝琳,他們只是想把李賓言打到奸臣國賊,這怎麼就變成逆臣了?
這逆臣和姦臣可是倆概念啊,奸臣會被罷黜,逆臣可是要被處死的!
貝琳咬牙切齒的說道:“李賓言人在舟山市舶司時候,陰結琉球國王,甚至答應了琉球國王給官給軍,近日要先送去一名官員,前往琉球內外勘察。”
“他李賓言,想幹什麼!”
“他陰結琉球,不是想謀反,那還是想做什麼!”
解禎期探著身子不敢置信的說道:“此話當真?”
貝琳理所當然的說道:“明日辰時三刻,有一官船離港前往琉球,掛黃麾日月旗,我的話真假一看便知!”
“這是僭越!”
資訊差,陛下讓李賓言先接觸琉球國探明情況,那是敕諭,不是聖旨,不用給別人看。
孔誠毅疑惑的說道:“你是怎麼知道的?”
貝琳平靜的說道:“我有個堂弟名叫貝琳,在李賓言帳下聽用觀星,他聽到的。”
偽裝成方家人的貝琳的堂弟是貝琳,如果有人詢問,貝琳可以說出更多的細節來。
貝琳在做什麼?
在拱火。
賀章被貶出京前往雲貴之地的時候,和劉吉曾經討論過如何對付皇帝,簡單的兩個字:倍之。
現在貝琳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們的聯袂起來,上萬言書,風聞彈劾李賓言和李賢,這個罪名太輕了。
倍之,陛下就可以加倍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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