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好三大獎項,在獎項分類上,智囊團也有了爭執。

若學習諾貝爾獎,按照科學門類劃分,可以設立物理獎、化學獎、數學獎、生物獎、醫學獎,五大類獎項。

某方面的科學家,按各自學科,獲得各自的獎項。

比如:青雲物理獎、青雲數學獎、青雲醫學獎…

比如:星雲物理獎、星雲化學獎、星雲生物獎…

然後是:物理終身成就獎、化學終身成就獎、數學終身成就獎、醫學終身成就獎…

這樣其實挺好,相比諾貝爾,多了一個數學類獎項,少了和平獎和文學獎。

這也是大家爭執的原因,現在已經不是一百年前了,有了許多新的科學門外,諾貝爾卻沒有相對應的獎項。

這需要在分類中體現出來,而不是學習諾貝爾獎。

於是,經過討論,又增加了“天文學獎”、“地質學獎”、“資訊學獎”、“工程學獎”、“農學獎”、“氣象學獎”六大分類學科。

這邊剛確定下來,智囊團內仍然有分歧,不少人覺得,既然對標諾貝爾,和平獎不說了…比較虛,文學獎應該設立。

這條建議很快獲得支援,林睿也覺全面一點更好。

和智囊團的成員商議以後,在文學獎的基礎上,又有了突破。

直接設立了三大文科類獎項,分別是“文學獎”、“藝術獎”“人文科學獎”。

“文學獎”主要針對各類文學:詩、散文、、傳記、網路文學都包括在內。

“藝術獎”主要針對:音樂、舞蹈、戲曲、影視、繪畫…等等的藝術門類,做出突出貢獻的藝術家。

“人文科學獎”主要針對:社會學、哲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心理學、教育學、語言學、考古學…作出突出貢獻的學者。

如此,才算把獎項和分類劃分清楚。

不過,大家還有爭議的地方,青雲獎、星雲獎、終身成就獎,按照做出的成就不同,層層遞進。

顯然,青雲獎最多,每年都能評出幾十上百個;星雲獎次之,每年可能僅僅只產生極大;終身成就獎再次之,可能幾年也不能產生一個。

大家的焦點和爭論在於,獎項是每年評選一次,還是今年幾年一次。

關於青雲獎都沒有爭議,每年國內都能產生幾十上百個,一年評選一次也沒什麼問題。

星雲獎就不行了,一年可能就產生幾個,更何況還有幾年都不一定產生一個的終身成就獎。

這樣看的話,一年評一次太繁瑣,倒不如幾年評一次。

大家對此爭論不休,隨後又參考了國內外的一些獎項:

像國內的茅盾文學獎,四年評選一次;魯迅文學獎,同樣是四年評選一次;國外的諾貝爾獎,每年都評選一次;圖靈獎,每年評選一次;雨果獎,每年評選一次…

林睿和智囊團參考了國內外的許多獎項,總的來說,除了國內的幾個文學獎項,國內外主流的各大駕校,基本上每年都會評選一次。

考慮良久,林睿決定隨大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