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兩員大將騎著馬相互而衝,到了近身時,用各自的武器攻擊對方,這個過程就是“合”。

兩人錯馬再接近,這就是“回”。接近後又一次攻擊對方,然後回到各自陣營一邊,一個回合就完成了。

具體的時間無法計算,但由於都是馬戰,所以速度也很快。可是,雖然速度很快,我們也不能說動不動兩人大戰了三百回合。

三百回合,就是兩人騎在馬上進行了六百次對沖和六百次武器相交,這不管對於馬還是對於人來說,體力消耗都是巨大的。

古代打仗,沒有我們現在看得那麼神奇,什麼一個人戰死了對方几員甚至是十幾員大將,什麼戰了一天仍然力大無窮。

這根本不可能,人的力氣是有限的。打仗沒有那麼多武功招式,有時候比拼的純粹就是力氣。

比如他拿著一把五十斤的大刀,你拿著一把五十斤的大錘。

兩人一個回合碰兩次,誰力氣小沒碰過對方就有可能被打下馬而死。但這樣的交戰能持續三個回合就不錯了,三個回合就是六次相碰。

試想想,一個人拿著重達五十斤的兵器,對另一個拿著重達五十斤兵器的人對碰,這碰過六次就屬於大力士了。還想三百回合硬碰六百次?

人又不是機器,這是不可能的。

故,一個回合的時間要看對方是怎麼交戰的,但時間大多很短,就是一來一回兩個照面的時間。

在中國古代,同樣也有幾次註明的“約戰”,這幾場“約戰”也充分了驗證了中國武術的實戰性。

角力,在古代是一門徒手格鬥的流行技藝。《禮記》裡就有記載:“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可見,角力,是和射箭、駕車並列的軍事技能。

春秋戰國時期的兩軍戰場,一旦戰車被毀,弓箭射光,長戈折斷,角力技能就派上用場了。說準確點,角力就是徒手殺人術。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舉辦的一次大規模閱兵演習上,就用角抵作為大典之禮。

到了漢代,徒手搏鬥更為流行,大量出土的漢代壁畫、漢磚上,都繪有人與人搏鬥、人與猛獸搏鬥的畫面。當時的兵家技巧裡有《手搏六篇》,就是一種踢打擒拿的軍事技術。

漢武帝時的邊關名將甘延壽,身強力猛,就是一個手搏高手。他的嶄露頭角,就是在一次手搏格鬥大會上所向披靡,被提升了官職。

兩晉南北朝到隋唐時代,是北方遊牧民族大量南遷的鐵血時代。匈奴、鮮卑、羯、氐、羌、突厥等遊牧民族當時被中華之人稱為胡人,他們個個擅長騎射,身強力壯,性格剽悍好鬥,精通摔跤。毫不誇張地說,胡人就是那個時代的戰鬥民族。

這期間,發生了幾起轟動一時的胡漢約架事件。

第一起發生在晉武帝年間。

一個西域胡人大搖大擺來到京城,擺下個角抵的比武場,????????????????較量下來,居然百戰百勝。《晉書》記載道:“有西城健胡,矯健無敵,晉人莫敢與校。”

這本是民間之事,但武帝司馬炎是個極其好面子的人,聞聽此事非常不開心,立即張貼榜文,召募勇士。

這就相當於國家要舉國之力,去約架一個外國流氓。

一個叫庾東的著名勇士站了出來,應募與胡人較量。結果庾東更厲害,當場“撲殺”了胡人。精通徒手殺人術的庾東因此聲名大振,被賞賜做了官。

第二起,發生在隋高祖年間。有個西番來朝貢的胡人,名叫大壯,人如其名——體壯如牛。他在長安城的北門,與隋人相撲,沒有敵手。

說到相撲,可別以為是現代日本的那種肉墩子相撲。日本相撲雖然源自隋唐,但經過多年演變早已大異其趣,和中國原汁原味的相撲毫不相干。相撲,就是隋唐、宋代對角力、角抵的另一個說法。

和司馬炎一樣,隋高祖楊堅也認為這件事”有傷中華國體“,怒道:“大隋國豈無健者”?這時,有大臣向他推薦了一個相撲高手:一個叫法通的和尚。

楊堅馬上派人招來了法通,與大壯較量。一番龍爭虎鬥之後,法通贏了大壯,轟動了全城,“舉朝稱慶”。

第三起,發生在清朝順治年間,清代筆記《嘯亭雜錄》裡記載了一個故事:清朝順治年間,蒙古喀爾喀族的使臣來朝,在理藩院招待的宴會上,使臣帶來的蒙古跤好手力大無比,與皇帝的侍衛徒手格鬥,全部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