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時月 第四百一十二章 準備擂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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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梁,內城某處。
就在鳥巢體育場正在進行新蹴鞠大賽第二輪第一場正式比賽的時候,曹府內也是在緊鑼密鼓的張羅著馬上要進行的比武招親大會。為了不讓曹菡在擂臺開始前知道自己的安排,曹國舅和曹評是在內城中直接找了自己名下的一處閒置的房屋,準備在這裡舉辦比武招親大會。之所以今天曹國舅和曹評要親自到場視察,是因為他們定下來的比武招親大會的舉辦日期是在他們雄獅隊對戰文遠隊的比賽之前。曹國舅這一招不可謂不毒辣,他是想先在這蹴鞠大賽比賽之前,將這個比武招親大會給辦了,好讓對手韓永合看看,自己這比武招親大會是有多少人參加,排場不比他韓永合準備給自己閨女舉辦婚禮的排場差多少。再者,如果能夠透過這次比武招親大會,打壓一下韓家,讓他們在接下來的比賽當中發揮失常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樣的話,也算是能夠讓雄獅隊更有機會進入到決賽當中去。
“爹,咱們今天出來的事情沒有跟大哥說,是不是不太好,畢竟他也知道小妹要嫁人的這件事情。”曹評這邊吩咐人做事之後,走到曹國舅旁邊說道。
曹國舅一邊看著下人忙活的樣子,一邊嘆了口氣,轉過頭來對曹評說道:“唉,不是我不願意告訴他。雖說這件事情他沒有跟曹菡說,但是現在咱們的比武招親大會馬上就要舉辦了,而他今天一定是要去看比賽的。一來你也知道你大哥為雄獅隊花費了多少心血,二來,誰都不敢保證,臨到這比武招親大會要開始前,他會不會將這件事情告訴給別人,特別是陸垚,我是不想在這個大會上看到陸垚的。”
曹評是個直性子,自然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聽曹國舅這麼一番解釋下來,也算是明白了不少。
要說起擂臺的發展,在我國可以說是源遠流長。
秦漢時期,角抵盛行,主要用於娛樂活動。除了在民間,角抵也進入宮廷。秦二世是角抵的第一號粉絲,為看角抵,幾乎是廢寢忘食,“先王之禮,沒於淫樂之中矣。”
關於秦漢時期的“擂臺”形式,在1975年出土的一把木梳上有過描繪。
畫面上三人上身赤裸,下身穿短褲。左邊一人平伸雙手(與現代武術散打“開始”的口令手勢一致),似乎是比賽的裁判。周圍有半月形的弧線,應該是比賽的帷幕,畫面的上部有帷幕結帶。此時的角抵比賽,應該是在帷幕中進行的。而比賽場地則為平臺。
宋代相撲盛行。無論是宋代宮廷宴會上,還是民間的“勾欄瓦肆”,都有相撲運動。《夢梁錄》記載:“杭城有周急快、王急快、楊長腳……囂三娘、黑四姐等女眾。”
由此可見,宋代除了男子廣泛參與相撲格鬥之外,女子也有參與,且有許多高手。除了相撲表演,宋代還有許多正式的比賽——打擂臺。
在明萬曆年間《忠義水滸傳》中“智撲擎天柱”的章節,有一副插圖描述了宋代擂臺的形制:
約一人高的木質長方形擂臺,插有旗幡,四周開放無遮擋。
中國古代的擂臺規則混亂,擂臺大小、材質與高度也無統一的標準,時而高臺壘築,時而“畫地為牢”,並未出現真正的“檯面”。時而石塊、夯土堆砌,時而木臺搭建。時而規定點到為止,時而又規定“簽訂生死契約”“非死即傷”。
1743年,英國著名拳擊家傑克·布勞頓制定出了最早的一份拳擊規則,規則中規定:“在比賽過程中,如一方被擊倒在地,經30秒不能起來,即為失敗。當一方倒地後,對方不能再繼續進行攻擊。”
中國古代的擂臺規則混亂,擂臺大小、材質與高度也無統一的標準,時而高臺壘築,時而“畫地為牢”,並未出現真正的“檯面”。時而石塊、夯土堆砌,時而木臺搭建。時而規定點到為止,時而又規定“簽訂生死契約”“非死即傷”。
1743年,英國著名拳擊家傑克·布勞頓制定出了最早的一份拳擊規則,規則中規定:“在比賽過程中,如一方被擊倒在地,經30秒不能起來,即為失敗。當一方倒地後,對方不能再繼續進行攻擊。”
1979年,在第四屆全運會期間,國家體委安排浙江省和北.京體院散手代表隊去往石家莊,與河北省散手隊進行表演賽。這次的比賽沒有采用一般意義上的擂臺,只在有相關保護措施的地面上畫一半徑為三米的圓圈,出圓即判出界,類似於現在的下臺,安全性也與從前高臺壘築相比得到了保障。
1988年9月,全國散打比賽在蘭州市舉行。本次比賽在此前散手對抗表演賽的基礎上,首次進行設臺比賽。臺高60厘米,長、寬各為8米,中心有一幅太極圖,旨在突出我國的民族文化與特點。微微高出地面的檯面和四周用於保護的安全措施不僅保留了擂臺比賽的競爭性,也極大地保障了運動員的身體安全。自此,武術散手的比賽與擂臺形式被確定下來,極大地表現了中華武術的風格。
1991年2月28日至3月2日,北.京國際武術散手邀請賽在首都體育館舉辦。49名運動員參加了比賽,擂臺也更加規範。比賽在“高80厘米,長800厘米、寬800厘米”的方形擂臺上舉辦。
而說起宋代的擂臺,也是有不少講究的。
伴隨著宋代武術的發展與市井文化的繁榮,具備了一定競技特點的拳棒擂臺比賽開始出現,這主要反映在“兩兩相當”的相撲擂臺賽和棍棒較量。
宋代的相撲擂臺賽,時人稱為“露臺爭交”。據《夢粱錄》記載,當時臨安城護國寺南的高峰露臺,就是天下英雄爭交的地方,參加者都是“擇諸道州郡膂力高強”者。值得注意的是“露臺爭交”還設有獎項,如頭賞者可得旗帳、銀盃、綵緞、錦襖及馬匹等,有人還因此而獲官職。
宋代的相撲比賽在稍後的一些雜劇中有進一步具體反映。元雜劇《劉千病打獨角牛》中說,“每年三月二十八日,東嶽聖誕之辰,我在這露臺上跌打相搏,爭交賭籌”,並雲“再無打手啊,這銀碗、花紅、表裡緞匹,就都賞你”。
《水滸傳》第七十四回中描寫的燕青與擎天柱的比賽,形象地再現了“露臺爭交”的情景。比賽時間為三月二十八日“天齊聖帝降誕之辰”,比賽形式既有腳踢,又有手拿。比試前,一個“部署”(相當於裁判)手拿竹批上得臺來,參神之後,便請雙方出場。接著,“部署”讀一遍類似於比賽規則的“社條”,內容大抵是雙方應注意的問題,如“不許暗算”之類,隨之,“部署”拿著竹批對雙方叫聲“看撲”,比賽就正式開始了。
顯然,此類比賽中已有了參賽者、裁判、規則、賞格等作為體育比賽的幾個基本要素。可以說,具有體育意義上的相撲拳技比賽,在宋代已形成了。
關於“棒”,《宋會要輯稿·兵》中記載:“其長等身,徑可及握,不勞遠求,指日可辦。比弓弩,則無挽拽之能否;比刀劍,則無鍛鍊之工程。用之以御鐵騎,則出其右。蓋鐵騎非箭鑿鋒刃可害。”大概棍棒的原料低廉方便、製作簡單,且不在官府的禁兵之列,因此在“不得私蓄兵器之禁”的宋代,棍棒技藝廣泛開展於鄉村城鎮。
由於棍棒技藝在社會上的興盛,當時民間還出現了以專講俠義英雄故事為主的“杆棒”話本。《水滸傳》有句雲:“只為衣冠五義俠,遂令草澤見英雄”。“杆棒”話本的出現,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宋代底層民眾的“尚武精神”,反映出有宋一代棍棒技藝的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