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漢部落的行政體系(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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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時候,是三公九卿郡縣制,郡縣就不說了,說說中央的三公九卿,三公分別是負責行政的丞相,負責監察的御史大夫,以及負責軍事的太尉。
其餘的九卿,就類似於現代的各個分部,也就是隋唐時期逐漸演變出來的九寺,隋唐之後的六部和九寺,其實都是從九卿的職能中演變而來的,確切的說,是把之前大權在握的九卿給分權了,變成了很多零散的部門。
但這個變革變得並不徹底,縱觀隋唐之後的各個朝代,就不難發現,其實九寺和六部有很多職能重合的地方。
比如九寺中的鴻臚寺,鴻臚寺是專門負責祭祀,以及接待他國外交使臣的,但是古代的禮部也管外交,也管祭祀,這不是職能重合嗎?
再比如大理寺,大理寺是管司法的,掌管著天牢,負責審理大案要案,放在現代的叫法,那就是國家最高法院,但是刑部也審案啊,這不是又職能重合了?!
還有司農寺,司農寺是管全國農業和糧倉儲備的,這是不是又和戶部重合了?
所以,這總而言之啊,雖然隋唐之後行政機構進行了改革,但改革的並不徹底,如果直接套用在漢部落的身上,那顯然是不合適的。
有些部門的職能高度重合,有些部門壓根就沒有,因此羅衝乾脆把歷史上的三省六部九卿改成了三省、六部、九院、一行。
三省和六部有了,而這九院,就是經過羅衝查漏補缺之後設立的九個獨立機構。
分別是主管司法審理的最高法院,相當於古代的大理寺,但不同的地方就是,羅衝把審案的權利從刑部剝離出來了,全都放到了法院下面。
刑部只有立案偵查和抓人的權利,沒有審案定罪的權利。
另外還有主管科學研究的中央科學院,簡稱中科院,下設農研所,化學所,物理所,數學所,天文所,以及為了某個專案臨時成立的專項研究小組。
其餘還有監察天下所有官員的督察院,相當於中央紀委。
還有三法司體系的最後一環,檢察院,這是一個公訴機關,還有下發逮捕令,和審查核實證據的機構,同樣也具有法律增減的建議權。
說起這個檢察院,羅衝就想起前世在網上看到的一些言論,有人問,一個人犯了法,如果沒人告他,那他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羅衝當時就想,怎麼可能,就算沒有私人告他,但只要被警察發現了,檢察院瞭解一下,什麼是公訴機關,這就是個官方專門告狀的機構。
為什麼說三法司三法司呢,正常的刑事案件流程,應該是有人向公共安全機關報案,或者公安機關自己發現了案件,然後開始立案偵查。
發現證據之後,向檢察院提交證據,檢察院核查屬實,確定該案確實違法,那就向公安機關簽發逮捕令,這樣公安才能合法的抓人抄家。
等抓到嫌疑人之後,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檢察院來向法院狀告嫌疑人所犯何罪,公安機關負責蒐羅證據,最後由法院來定罪判刑,是殺還是勞改,或者罰款,都是法院說了算......
說到死刑,就不得不說起古代的秋後問斬,也就是砍頭。
明明已經判了死刑,為什麼偏偏要等到秋後再砍呢?!
判完了死刑直接砍死他不行嗎?為什麼要多養活一段時間?!這不是浪費糧食嗎?
很多人想不明白這個問題,其實這裡面也是有說法的。
其一,是古代人迷信,認為秋後便是冬季,秋冬之際風起葉落,萬籟俱寂,主肅殺,是殺人的好季節!!!
當然,這只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嘛,就是怕有冤假錯案,古代那也是有一定人權的,就連秦朝,如果你不服官府判決,你還能繼續上訴,要求重審!!!
如果真的是冤案,沒準重審一次就能平冤昭雪呢,那也說不定,如果二審還判你死刑,那就啥也別說了,老實等到秋後咔嚓了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秋後咔嚓呢,那就是給你留一段重新上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