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玦開啟卷宗從頭看到尾。

這個案子很簡單,就是一場縱火案。

兇手是自首的。

起因就是婦人想要為自己死去的幼女報仇。

最終的結果就是,婦人縱火殺了人,但她自己也賠了命。

就很簡單。

三兩句話就能講完。

相比於其它卷宗,這份卷縱火案卷宗的字數是最少的。

看完這份卷宗,陳玦更想將擬定好的“略人罪”加在新律上。

陳玦放下卷宗,再次抬頭看著他們。

他又問一遍,“關於朕提議的略人罪,諸位以為是否可加在新律中?”

“臣/學生,認為可行。”

幾人紛紛一聲回道。

陳玦很滿意。

給了劉忠一個眼神。

很快劉忠舉起明黃色素絹,看到這個東西,幾人忙跪下去。

劉忠開啟高聲念道:“奉天承運皇帝昭曰,今新陳律再做更改一罪“略人罪”。”

“諸略人、略賣人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

“令情節嚴重者,可按通匪論處,”

“通匪,男流三千里,往西北苦寒之地,一生勞作,永無安歇之日。女入賤籍,終生不能脫籍,其子女下三代不可脫籍為官。”

劉忠唸完,自動退到一旁。

“楊兆祿!”

“臣在!”

陳玦起身站立,雙手揹負在身後,眯起一雙星目看向楊兆祿。

他揚聲道:“將這新新增新律,快速在乾州郡內頒發下去,不得有誤!”

“爾等幾人將略人罪多抄寫幾份下發到各地郡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