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新陳律新添了略人罪(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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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陳玦又讓人給他們一人一份陳律。
幾人看著案桌上的這份陳律,又茫然的看了看陛下。
楊兆祿身為乾州郡守,對新舊陳律熟讀於心。
他看了一眼案桌上的陳律,當即知曉這是新陳律上沒有的律法。
不僅新陳律沒有,就是舊陳律也沒有。
想來這是陛下想要新加上去一條?
這麼一想,他也就問了出來。
“楊卿所言,正是朕所想。”
陳玦點頭,“不論新舊陳律中,都未曾言略人之罪,朕以為不妥,是以加之。”
“諸位以為如何?”
說完,陳玦看向眾人。
“陛下聖明!”
片刻過後,楊兆祿第一個站出來,“依臣之間,這份略人罪甚好。”
“臣記得剛上任乾州郡守的路上曾遇見一婦人在尋找其幼女,後兩年前的春天找到了,只是那幼女已經失了命。”
“婦人嚎啕大哭,後來得知是她丈夫的母親嫌棄那孩子是個女娃,又體弱多病,便找人牙子賣了。”
“當天夜裡,那婦人縱火,將一家人的命都結束那個夜裡,只有婦人活了下來。”
這個案子,楊兆祿記憶尤新。
不僅僅是因為這案子好辦,也因為他內心可憐那位婦人。
婦人即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
而這起因,就是那個孩子。
“這個案子我熟。”
在楊兆祿說起這個案子後,一個舒姓學子突然出聲。
舒長青起身拱手作揖,他道:“在來之前,學生正好看完這一份卷宗。”
“婦人為母則剛,在情理上來說,婦人是為了自己女兒報仇,但在律法上來說,她是犯了罪。”
倒是不知竟還有這麼一個案子,陳玦轉頭吩咐劉忠,“你去將那捲宗取來。”
“是!”劉忠躬身正要出去去卷宗,卻被舒長青叫住,“劉內侍,且慢。”
“陛下,學生臨來時正好把那捲宗帶來了,煩請劉內侍交於陛下。”
劉忠垂眸看著自己手中的一份卷宗,立即轉身走到陛下面前,“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