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語出驚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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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馬朝賢和宋志函帶著一肚子的不甘和怒火離開,
今天晚上,他們在林楓這裡吃癟了,這是所有人始料未及的。當然,把馬朝賢和宋志函氣走的代價,就是成為他們的共同敵人。
林楓渾然不懼。
馬朝賢不是馬磊,宋志函雖然奸猾,但城府還不夠。
既然事情已經出來了,那就不要再擔心了,林楓很清楚,在京城這個地方,敗下陣來的,都是孬種,只有膽色出色,有魄力,並且有挑戰權威的勇氣,才可以闖出來一番天地!
“各位,剛才舞會出現了一些小插曲,如果沈某人我有什麼招待不周的地方,還請大家見諒。——另外,今晚的事情,我還希望各位不要說出去,畢竟,這樣對馬家的聲譽,以及我沈哲羽來說,都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沈哲羽再次舉起一杯酒,先乾為敬。
這番話說得不卑不亢,充滿威嚴又具有商量的意味,讓大家拒絕不得。
而且,也沒有人願意這麼大嘴巴,馬家丟不起這個人,他們也不願意做走漏風聲的那個人。
眾人喝了這杯酒,音樂聲再次調大,各位來賓,或是繼續跳舞,或是三五成群談笑,彷彿之前沒有發生過任何事情一般。
“這位朋友,你叫林楓對吧?——呵呵,當初我有眼不識泰山,林大少,你好。”
就在李利梅還有康萌萌,都很奇怪沈哲羽為什麼會為林楓出頭的時候,沈哲羽走上前來,波瀾不驚的笑著,向林楓伸出了一隻手。
林楓與他握上:“沈大少言重了,我才是有眼不識泰山的那個。——你好,幸會。”
“韓小姐,久仰芳名,我是沈哲羽,你好。”
“你好。”
李利梅也與沈哲羽握了握手,雖然兩人在之前從未見過面,但是都互相聽過對方的名字。畢竟,沈家和李家,是整個華夏國都稍稍異類一些的存在,不是四大豪門,卻又在某些方面完勝四大豪門的任何一家,這種超然的家族子嗣,自然是惺惺相惜。
“哈哈,這不是康家那位刁蠻公主康萌萌麼?小妹妹,咱們有大半年時間沒見過面了吧?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漂亮,小姑娘也長成大小姐了。”沈哲羽與康萌萌說話的時候,顯得很是熟絡,看樣子,兩個人早就認識。
“那是!”康萌萌聽到沈哲羽的誇讚,自豪的昂了昂小腦袋,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
很難得,在這之前,康萌萌對一些豪門子弟的態度都很不好,但是對這沈哲羽,卻還不錯,至少,對他沒有絲毫的牴觸情緒。
沈哲羽向林楓還有李利梅解釋道:“由於我與萌萌的哥哥康少傑的關係不錯,所以,萌萌有很多與我見面的機會。”
“哦?”林楓眉毛一挑,他說之前康少傑說要為自己拿到這邀請函這麼有自信呢!原來,康少傑與沈哲羽早就認識,並且關係不錯!
不得不說,這個世界上還真是有玄妙的緣分的存在——之前,林楓在來京城的列車上,很巧合的遇到沈哲羽,而後,康少傑又與自己成為朋友。現在,康少傑與沈哲羽也算是不錯的朋友,還真是緣分啊。
只是不知道——這沈哲羽,在不在康少傑考慮的朋友和盟友的範圍之內呢?
如果是,那麼,以後林楓還真是不會少了與沈哲羽接觸。
還好,林楓早早的就對這沈哲羽有著一些不錯的好感。而且,這沈哲羽身上似乎隱隱散發著一絲與自己有些類似的氣息,剛開始林楓以為是錯覺,但近距離接觸之後,則發現這個沈哲羽身上那內斂到某個境界的內息,不確定是否比林楓強,但絕對不弱,
很難得,認識了這麼多富家子嗣和千金,這個沈哲羽,是第一個贏得林楓深度重視和興趣的人物。
而對於沈哲羽來說,林楓又何嘗不是呢?
剛才他出面為林楓解圍,出於幾點原因:第一,康少傑當時告訴了沈哲羽,這個林楓,是他的朋友,所以,他沈哲羽理應要關照。第二,林楓身上有著一絲很奇妙的氣息,與自己類似,但明顯又比自己強大不少,很顯然,這個林楓身上有秘密,有雄厚的潛力,升起了他沈哲羽的結交之心。第三……當初自己狼狽的從國外偷渡回來,兜裡揣著兩毛錢偷跑上火車的時候,可是這位林大少遞給的香菸啊,他沈哲羽說過,那根香菸的人情,他會還的,而剛才,不就是他還人情的最好時機麼?
“說起來,還要感謝少傑,不是他,我無法來參加沈大少你主辦的這場舞會。”林楓與沈哲羽笑談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