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章、未來,看似遙遠,其實很近(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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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調皮,說說大學生。”
“大學生的心理落差會比較大,他們目睹了就業的黃金時代,各大會社為了吸引應屆大學生,想盡了各種辦法。
幫助大學生償還學費貸款,邀請未畢業的大學生高薪去會社實習,畢業後竭力留在公司,會社包車或者買飛機票,請應屆大學生去滑雪或各地旅遊,會社向大學生彰顯會社的福利或人文關懷。
比較過分的會社課長會帶著實習生去風俗店,參加面試會有面試金,入職之後會有住房金等等。
未來幾年畢業的大學生正好遇到蕭條期,就業行情會產生反轉,不要說他們前輩的待遇享受不到,就是工作也未必能找到,哪怕找到工作,薪水待遇應該也不如從前,美好的日子終將一去不復返。”
“美好逝去,生活還得繼續,該找工作還得找工作,該租房還是得租房,等房價下跌後,和銀行聯絡,從銀行手裡吃進不良資產,我們要進入不動產管理領域。”
“會長,目前還無法推測房價會跌到什麼程度,哪怕我們一兩折吃進的不良資產也有虧損的可能。”
“所以,需要有一個得力的評估部分,要對不動產的價值有一個正確、客觀的評估,吃進價格低於實際價值且地段良好,未來有很大機率重新升值的不動產。”
“會長,你是想把吃進的不動產進行租賃收回部分投資,然後等待東京的不動產重新升值?”
“對。”
南易頷了頷首。
“會長,你應該知道日本不動產租賃相關的法律規定?”
日本租房一般有兩種簽約方式,定期合同[定期借家契約]、普通合同[普通借家契約]。
定期合同很好理解,簽訂一個固定的租期,比如說一年,期滿之後,租客必須搬走,當然,也可以協商延期,這種合同,房東掌握很大的主動權,所以在日本並不受歡迎,想要和租客籤這種合同,往往租金會壓得很低。
可以租10萬円的房子,降低一半或更少,再補貼租客一筆不菲的搬家費[日本搬家的費用很高],租客才會樂意簽定期合同。
說到普通合約,那對房東來說幾乎沒有什麼權利可,有的只有義務。
首先房租甭想漲,今年這個價,明年還是這個價,其次,別想把租客趕出去,一般來說,租客只要按時交房租,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哪怕拖欠房租一兩年,房東也沒有權利把租客趕走,日本的法律禁止“自力救濟”,就是自己搞定,斷水斷電、找人恐嚇等等都不行,房東只能走司法程式,要是亂來,租客反手就能把房東給告了。
其實走司法程式也未必能把租客趕走,只要租客是滾刀肉,繼續賴著,房東幾乎沒什麼合法的辦法。
房東想讓租客搬走,只能在合約到期的一年至半年之內向租客提出“正當理由”——房東使用這套房子的理由比租客更充分、房屋有倒塌的可能,除了這兩條几乎不能把租客請走,租客太吵鄰居投訴不是理由,租客犯罪不是理由,房東死了不是理由,繼承人得繼承租房合同。
想讓租客乖乖搬走最有效也是最省力的方法只有一個,談補償,給租客滿意的補償。
如果是租客想解約就比較簡單,只要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給房東一個書面通知即可,房東沒有拒絕解約的權利。
一句話,在日本租房的才是大爺。
“當然,當初那些法律條文還是你幫我找來看的,雅美,難纏的租客畢竟還是少數,大部分還是通情達理可以協商的,現在東京的租房年回報率是多少?”
“差不多6.9%,不過這個回報率應該保持不住。”上戸雅美想了一下說道。
“沒事,我們不需要這麼高,只需要5%左右就夠了。”南易頓了頓又說道:“你對日本未來的旅遊行情怎麼判斷?”
南易這麼問,上戸雅美立即反應過來,“泡沫戳破之後,大藏省會把旅遊觀光做為恢復經濟的一個突破口,未來幾年,日本的遊客應該會越來越多,所以,會長你打算做民宿?”
“是的,而且我們吃進的不動產,主要目標客戶會定位在旅居日本的外國人身上,著手做專案分析吧,看看我們的預期回報能有多少,要是太低,就當我們之前的話沒說。”
“會長,你的期待值是多少?”
“那得看需要投入多少我們的自有資金,我希望這會是一個融資型的專案或者是低迴報的基金,自有資金投入的越少越好。”
“哈依。”
南易攤了攤手,“好了,不動產就說到這裡,聊點其他。”
“永尾君想聊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