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愛賢街舊樓改造工程的工地上連夜現澆屋頂,結果有一個工人周謀謀猝死,在收拾db的時候,從他身上發現了一份醫生的診斷書,猝死的這名工人已經肝癌晚期,時日無多。公司馬上就要制定對他的賠償標準,需要南生你提出指導意見。”

“讓你發通告啊,還周某某,搞什麼化名?”

“南生,你誤會了,猝死的工人叫周…謀謀,計謀的謀。”

“哦,周謀謀在公司做了多久?”南易問道。

“一共出工3061個小時。”

“按照創造力的標準,一個建築工人一天的工時不可以超過12個小時,我就把這個周謀謀當成最勤勞的人,天天做滿工時,一天不歇,那他至少在公司做了將近九個月。

九個月的時間,要是我沒搞錯的話,他趕上了入職體檢,也趕上了年底體檢和這個月的年中體檢,你給我解釋一下,一個身患肝癌的工人,為什麼還能繼續上工?”

“這是下面的人制度執行不力,可能是出於心善,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朱友仁解釋道。

“出於心善?對周謀謀存善心,對公司就充滿了惡意,對吧?”南易夾了一個蝦餃放到嘴裡嚼了嚼說道:“一個人有善心那是好事,可要做善事,那該掏自己的腰包啊,別光惦記著讓別人出力。

好人的名聲他自個拿了,出錢出力的卻是別人,怎麼,天下的好事都得圍著他轉啊?

徹查,把責任人給我查出來,我不管你用什麼理由,人一定要解僱,然後再給他一筆五千塊的獎金,用來獎勵他的善心。

希望他經歷過這件事情以後,還能繼續保持他的善心,不過就別留著禍害我了,讓他去禍害別人吧。

這是對責任人的處罰方式,至於那個周謀謀,說說他家裡的情況。”

“周謀謀的母親還健在,身體不太好,常年吃藥,老婆在柴灣的電子廠上班,薪水不厚,下面還有三個孩子,年齡還很小,他家住在石硤尾的公屋裡,生活不是太好。”

“周謀謀幾歲?”

“今年42歲。”

“什麼工種?”

“普通地盤工,不是技術工。”

“等等。”

南易把電話放在桌上,叫服務員拿來紙和筆就開始演算起來。

創造力職業給地盤工[工地上幹活的人就叫地盤工]一天的工資是120港幣,正常工作時間是8.5個工時,如無意外,一年開工時間可以有9個月。

掐頭去尾、四捨五入,一年可以拿薪水的時間就算275天。

120*275=33000

33000*18年=594000≈600000

不幹活白拿錢,總得打個折扣,就八折了。

600000*0.8=480000

算完,南易把“480000”這個數字給劃掉,在紙上寫下“48+2”,然後就拿起電話說道:“皮特,你聽好了,賠償款,就按照公司制定的標準賠,另外再以你個人的名義給予周謀謀的家人50萬的慰問金。

聽好了,是以你個人的名義,而不是公司的名義,這錢不屬於賠償,算是人道主義補償,說難聽點就是你仁義,看他們老的老少的少,可憐他們。

另外,50萬里面48萬由公司承擔,剩下的2萬從你的薪水裡扣。

工地安全作業是重中之重,整個創造力置業,我不管以後的盤子開多大,一年我就給你三個死亡名額,超過三個,我就要追究你的責任。

還有,50萬再加上賠償金是一筆挺大的錢了,就算不對外公開,肯定也會走漏訊息,財帛動人心,就怕有人會鋌而走險。

創造力所有的工地上都要掛上新標語,就寫:‘工地上工,安全謹記,一旦發生事故,老豆老母冇人養,別人睡你老婆,打你孩子,花你賠償金。’

交代每一個班頭,地盤工每天上工以前,要給他們強調一遍安全制度,要讓他們戴安全帽、戴口罩、戴勞保手套、穿勞保鞋,一定要做好一切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