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還流行著一個不是太好的規矩[主要在農村],家裡來了客人,女人和小孩就不能上桌吃,如果廚房和客廳是隔離的,可以上廚房吃,若不是,那就得先餓著等客人吃完再偷偷吃。

這是封建思想嗎?

這是大男子主義嗎?

都不是,這是窮。

客人來了,女主人總會挖空心思準備一點好菜,除了逢年過節,小孩子不可能在家裡飯桌上見到的那些菜。

小孩子一年見不到幾次葷腥,肚裡沒多少油水,又不能要求每個孩子都是少年老成,要是上了桌,很可能客人沒動兩筷子,菜就全進了小孩子的肚子,對主人家來說,這得多失禮。

所以,小孩子就不被允許上桌,女主人得負責看著孩子,也就跟著不能上桌,久而久之,這衍變成一種規矩,偏離了它出現的初衷。

南易和陳豫章只是泛泛之交,哪怕是酒興正酣,也不可能把自家的私隱拿出來當話題,只能是一個個話題試探,最終鎖定在足球上。

然後……

“什麼玩意,那天我差點把電視機摔了,四年啊,又盼了四年,都是臭腳,臭腳……香塂隊不是東西,就不能放放水?只要踢平就能出線啊,四年啊,又要等下一個四年。”陳豫章痛心疾首的嚎道。

“那天我就在工體,我跟你說,我都拎著酒瓶子衝到球場邊了,要不是被保安給按住,我肯定給姓曾的腦門開個瓢。”

“可惜了,可惜了,就該給他開瓢,比賽前,我想至少能摜香塂隊三個球,唉!”陳豫章呡了口酒,說道:“你說,下一屆我們能衝進去嗎?”

“能,一定能!”

南易送出一個善意的謊言。

“對,能,一定能。”陳豫章振奮了一下精神,指了指飯桌上一盆黑乎乎的東西說道:“南經理,吃啊,這是我朋友幫我從海邊帶來的,好像挺貴的。”

“是不便宜,海參可是好東西,我還年輕用不著,陳科長你自己吃兩根。”南易謙讓道。

“好,我吃……”

兩人的酒並沒有喝的太久,臨近八點,南易就提出告辭。

聽到動靜,陳母就從臥室裡出來,和南易一來一回說上一段有標準答案的客套話後,就吩咐陳綠送南易下樓,自己則留下照顧陳豫章。

“南易哥,你什麼時候走?”

“明天下午。”

“還會再來嗎?”

燈壞了,樓道里只有軟綿綿的月光灑著,人影渾濁,人臉更朦朧。

“應該會。”

“我可以給你寫信嗎?”

陳綠的小鹿亂躥。

“你有筆友嗎?”南易不答反問。

“沒有。”

“我也沒有,那我們做彼此的第一個筆友?”

“好啊。”谷懺

“那我的信該寄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