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小型犬不能當工作犬,因為太鬧騰。常治龍現在可算是瞭解到了,屬實是吵得有點過分。

“我來查櫃子!”

“我來查床底!”

“衣物沒問題!”

“財物沒問題!”

常治龍真是不堪其擾,趕緊把倆博美叫過來:“來來來來……你倆過來站好。”

汪大:“什麼事,長官?”

汪二:“請吩咐,長官!”

常治龍和善地說:“你們兩個啊,去外面站崗,注意別讓閒雜人等進來。”

汪大/汪二:“是!長官!”

向後轉,兩人出去了。

常治龍鬆了口氣,再看陳焽也覺得清靜不少。

現在終於可以安安靜靜調查現場狀況了。

先把馬頭的屍體翻過來,可以看出致命傷在胸口,似乎是被人用利器刺穿心臟,一擊斃命。

地上全是血,且沒有拖拽痕跡,相信這裡應該就是第一案發現場。

這裡是馬頭的家,門沒有被突破的痕跡,窗戶……

常治龍檢查了一下,窗戶是從內部用插銷鎖住的,並且同樣沒有損毀,相信兇手應該不是翻窗而入。

如此看來,熟人作案的機率比較大。

另外家裡的佈置十分整齊,財物也沒有失竊。這麼說,兇手就是以殺人為目的來的,而且期間並未發生打鬥,因此暗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床上沒有血,看來死者應該不是在睡眠時讓人殺死的。這姿勢……趴在地上……嘶……”常治龍盡力還原馬頭死前的狀況。

如果是站著被殺,死後向前撲倒,這種說法比較合理。

常治龍自言自語道:“現場沒有太多噴濺的血液,以死者這樣的體格,如果反抗的話應該不至於這麼幹淨吧。”

然而一個人要在什麼情況下才會站著讓人正面捅死,卻不做過多反抗呢?

第一是死者並未打算掙扎。

第二是死者其實並不知道自己受到威脅。

二者擇一,常治龍認為第二種可能性比較大。

“進屋殺人,死者並未察覺,正面捅死,站著死……嗯……這樣的事能做到嗎?”常治龍作沉思狀。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喝醉了?”陳焽一邊說著,開始踉蹌表演,“額啊……我喝醉了……來……你扶我一下……嗯!!你捅我幹什麼!?噗——!!……就像這樣。”

常治龍看完陳焽那“影帝”級別的演技,倒是也覺得有這種可能。

門外的汪二聽到了,用他那尖細的聲音說:“確實有可能!我剛才聞見死者身上有酒味!”

博美犬也是犬,嗅覺還是可以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