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慾望篇 第一百六十一章 牛頭對馬嘴(二)(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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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小型犬不能當工作犬,因為太鬧騰。常治龍現在可算是瞭解到了,屬實是吵得有點過分。
“我來查櫃子!”
“我來查床底!”
“衣物沒問題!”
“財物沒問題!”
常治龍真是不堪其擾,趕緊把倆博美叫過來:“來來來來……你倆過來站好。”
汪大:“什麼事,長官?”
汪二:“請吩咐,長官!”
常治龍和善地說:“你們兩個啊,去外面站崗,注意別讓閒雜人等進來。”
汪大/汪二:“是!長官!”
向後轉,兩人出去了。
常治龍鬆了口氣,再看陳焽也覺得清靜不少。
現在終於可以安安靜靜調查現場狀況了。
先把馬頭的屍體翻過來,可以看出致命傷在胸口,似乎是被人用利器刺穿心臟,一擊斃命。
地上全是血,且沒有拖拽痕跡,相信這裡應該就是第一案發現場。
這裡是馬頭的家,門沒有被突破的痕跡,窗戶……
常治龍檢查了一下,窗戶是從內部用插銷鎖住的,並且同樣沒有損毀,相信兇手應該不是翻窗而入。
如此看來,熟人作案的機率比較大。
另外家裡的佈置十分整齊,財物也沒有失竊。這麼說,兇手就是以殺人為目的來的,而且期間並未發生打鬥,因此暗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床上沒有血,看來死者應該不是在睡眠時讓人殺死的。這姿勢……趴在地上……嘶……”常治龍盡力還原馬頭死前的狀況。
如果是站著被殺,死後向前撲倒,這種說法比較合理。
常治龍自言自語道:“現場沒有太多噴濺的血液,以死者這樣的體格,如果反抗的話應該不至於這麼幹淨吧。”
然而一個人要在什麼情況下才會站著讓人正面捅死,卻不做過多反抗呢?
第一是死者並未打算掙扎。
第二是死者其實並不知道自己受到威脅。
二者擇一,常治龍認為第二種可能性比較大。
“進屋殺人,死者並未察覺,正面捅死,站著死……嗯……這樣的事能做到嗎?”常治龍作沉思狀。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喝醉了?”陳焽一邊說著,開始踉蹌表演,“額啊……我喝醉了……來……你扶我一下……嗯!!你捅我幹什麼!?噗——!!……就像這樣。”
常治龍看完陳焽那“影帝”級別的演技,倒是也覺得有這種可能。
門外的汪二聽到了,用他那尖細的聲音說:“確實有可能!我剛才聞見死者身上有酒味!”
博美犬也是犬,嗅覺還是可以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