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大人,小的一時財迷心竅,中了真兇的全套!小的在獄中撿到個紙條,見上面寫著,只要我咬死那死者曾意欲搶劫我的財物,我自衛時過失殺人,便可得到黃金、房契。小的當時糊塗,覺得這個買賣划算,便按著紙條上的指使,承認了過失殺人的罪名。但事後小人想得清楚啊,此事是小人不對,小人不該為了財物替真兇頂包啊!”

“荒唐!只憑一個紙條,你就能相信兇手會兌現諾言麼?!如此重案,你也敢扯謊頂包!”

範正林怒目而視。

李富貴嚇得趕緊叩頭。

“大人,小的當時想著,既然他能在守衛森嚴的縣衙裡來去自如地給我送紙條,那必然是……”

“必然是什麼?”

李富貴猶猶豫豫著沒有開口,而是意味深長地側頭看了縣令一眼。

“必然是縣衙內隻手遮天之人。”

跪在一旁的縣令一聽這話,頓時氣得起身踢了李富貴一腳。

“你這麼說是什麼意思?!你是說我就是作案兇手了?!”

李富貴此時已心中有底,他不再懼怕縣令,理直氣壯地說道:

“縣令大人就算不是兇手,也必定是兇手的同夥!否則,那送進來的紙條沒法解釋!有誰能來去自如地出現在地牢裡,而不被守衛盤問呢?”

“你……你血口噴人!”

縣令還要發作,卻突然聽到範正林怒道:

“好了!公堂之上,豈是你二人鬥嘴動武的地方?!”

縣令聞言,憤怒的神色稍稍收斂,他重新在堂上跪好,等著範正林的詢問。

“李富貴,既然你是報案人,那你便將那日發現血屍的情形說給本官與下面旁聽的百姓聽聽。”

“是,大人!”

李富貴再次將那日發現血屍的經過一五一十地說了一遍,與之前告訴什錦的情形二樣不差。

圍觀百姓聞言皆是既震驚又憤怒,有的還因為擔心自家失蹤的親女而忍不住痛哭不已。

範正林聽完李富貴的證詞之後,點點頭,看向跪在地上的縣令。

“這李富貴的證詞你聽著可有疑問?”

縣令偷眼觀瞧著範正林的神色,小聲道:

“知府大人英明神武,此案全憑範大人決斷。”

範正林一皺眉,側頭看了一眼身後站著的杜婉蓉,而後繼續對縣令說道:

“血屍案發生已半年有餘,你身為同安縣的父母官,對待此重案卻是輕視、怠慢至此,你對得起死者親屬及同安縣的百姓麼!”

縣令低下頭,不敢出聲。

“我且問你,這血屍案的死者身份確認了麼?你可尋到受害者親屬?”

範正林再次問道。

縣令將頭又低了低,大氣都不敢喘。

此時,什錦開口說道:

“啟稟大人,民女正是受害者的姐姐。那屍體是我妹妹巫馬卓雅的。”

範正林聞言大驚。

“怪不得你如此心急地催促本官來同安縣巡查重案,本官明白了。”

他點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