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守靈仵作妙揭血屍慘案(6)(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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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的時候明明有人頭,等再回來人頭就不見了。這說明就是那個離開的身影,他帶走了那頭顱。我尋思著,這麼大的事,可別被其他目擊者看見,再安在我的身上,以為我是殺人兇手,所以我才趕緊報官。我本意是想跟衙門說清楚,那頭顱不是我拿的,人也不是我殺的,我只是發現了屍體而已。但我報官的時候,故意隱瞞了第二袋東西的存在。反正衙門也不會認真查,那個去偷頭顱的人,更不可能因此報案。”
李富貴說完,再次嘆息。
“事情發生半年了,我其實早將這事忘了,見到您也只是覺得眼熟。直到您剛才再次和我打聽這件事。我才回憶起來。您和那消失的人頭……長得一模一樣。”
李富貴說完,鬆了口氣,觀察著什錦的眼色。
“您是活的女俠也好,是女鬼也罷,反正冤有頭債有主,我就是個倒黴路過的,可不是我殺的您啊,您可千萬別找我算賬啊!”
“都說完了?”
什錦站起身,俯視著李富貴。
“全說完了,能說不能說的,我可是都交代乾淨了。您可千萬要救我出去啊!”
“你是得出去。”
什錦輕笑。
“這麼重要的拋屍現場的第一證人如果不出去,冤死在這,那這案子還真沒法破了。”
“真的?您有辦法救我出去?”
李富貴說完突然愣住。
“‘重要的拋屍現場的第一證人’?這麼說,您一開始就知道我是目擊證人,而不是真正的兇手?”
“當然,你若是真兇,又怎會把那帶血的襦裙留在家裡供人翻找呢!不過,連衙門都沒撬開你的嘴說真話,我又如何能掉以輕心呢?對付你這種二賴子,不用點特殊手段,你是不會說實話的。我此番用計,並不是為了坑你,而是另有目的。”
什錦悠悠說道。
“其一,是要保護你,你是卷宗裡提到的唯一一個線索,若真兇也看過卷宗,或知曉了你當時目擊過他的背影,他定會想方設法殺你滅口。其二嘛……”
什錦瞥了一眼李富貴那帶血的衣服。
“聽聞你在城中作惡多端,欺男霸女。既然衙門找不到你的把柄治不了你的罪,那我便來替那些被你欺負過的百姓們出一口惡氣。怎麼樣?你這板子捱得不冤吧?”
李富貴趕忙搖頭。
“不冤不冤!只要您能救我一命,再挨點板子也值了!您……您打算怎麼救我?您既然能自由出入這大牢的牢房,定是有法子將我也一起帶出去吧。”
李富貴眼中滿是希望地看著什錦。
“我確實有辦法將你帶出去,不過現在還不能用。”
什錦說道。
她回憶起從茅草房將這二賴子弄到縣衙公堂的經過。
當時二賴子滿心歡喜地解著褲子,可他不知道的是,什錦已使用了任意門,暫停了時間,將二賴子裝進麻袋,帶到縣衙。再將他從麻袋裡放出,而後在外擊鼓鳴冤後,才關閉了任意門,讓時間繼續流逝。
所以才會出現二賴子解完褲子一抬頭,看到縣令大人的那一幕。
“你現在出去,真兇定然還在尋你,你還是有危險的。”
什錦繼續說道:
“若你所說全部為真,那真兇定是拋屍後覺得不妥,想把東西拿回來,才重新去了拋屍現場。可他到了拋屍現場,卻發現裝有死者遺物的那袋東西不見了,他便已然知曉有人見到了屍體,還拿著那袋遺物跑了。他不知目擊者是否還在附近,穩妥起見,他不能帶走那個袋子,否則會暴露自己,情急之下,他只能偷走頭顱離開,以免衙門會查出死者身份,最終查出真兇。所以,他一直都知道有個目擊者存在。”
她在牢房中來回踱步,分析著:
“你猜,他會不會費勁心思找到這個目擊者,然後殺死他,再銷燬被他偷的那袋東西呢?”
“啊?!”
李富貴嚇得癱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