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李富貴這顛三倒四的話讓什錦為之一愣。

“怪不得我第一次見你便覺得你甚是眼熟。原來我半年前曾見過你的樣子!那時你……你還是個血淋淋的人頭!”

什錦顧不得理會李富貴,她快速拿出卷宗,翻看起來。

沒有記錯。

上面寫得清清楚楚——

“經衙役核查確認,袋子裡的血屍塊並無頭顱,無法知曉死者的樣貌及身份。驗屍仵作已查明,死者應為少女,死前遭遇過暴力毆打與侵犯。除此之外,再無其他線索。”

她將卷宗懟到李富貴的眼前。

“若你說的是真話,那袋子裡的人頭呢?!”

李富貴膽戰心驚地看著什錦,又哆哆嗦嗦地順著什錦所指的方向看向卷宗。

“這是……這是那案子的卷宗?!你……你居然敢偷縣衙裡的東西?!”

李富貴一臉震驚。

“快說!那顆頭顱在哪?!”

什錦的耐心即將耗盡。

她心裡清楚,原主與妹妹相貌相仿,只是身高不同。可若只看五官,在黑夜之中,是很難區分二人的。這二賴子看到的人頭,便是原主的妹妹,巫馬卓雅。

事到如今,李富貴也只好和盤托出。

“半年前的那天,我發現那兩袋東西的時候,其實本不想報案。誰死了,誰被分屍,又與我何干呢!況且去衙門做筆錄,便一定要留下姓名。倘若被那真兇知道是我發現了血屍報了案,沒準會來報復我呢!”

李富貴靠在牆邊,回憶著。

“既然你已打定主意坐視不理,為何又要去衙門報案呢?”

“我是逼不得已的!”

李富貴唉聲嘆氣道。

“也許這就是天意。”

他猛抓了一把牢房裡的稻草,用力向一旁扔去,似是內心十分憤懣。

“我當時看見第二個黑袋子,便起了貪心。黑燈瞎火的,我以為裡面那些首飾東西都很值錢,便立馬將那第二個袋子抱回了家。可回家之後,我越想越覺得不穩妥。我在裝有血塊屍體的袋子旁嘔吐,第二天天亮,官差便會發現那些嘔吐物,隨之會到旁邊的百花樓調查前一晚的客人名單,很快便會查到我的頭上。所以,我便又悄悄潛回去,想把嘔吐物清理乾淨。可誰知……”

他突然停下來,瞄了一眼什錦的臉。

“誰知什麼?”

“誰知……等我再回去的時候,我遠遠看見一個人影從那個角落裡倉皇離開。”

“什麼?!竟有別人也去過拋屍現場?!這卷宗上怎麼都沒有記載呢!”

“害,衙門裡的卷宗啊,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那後來呢?你看見那個人的樣貌了嗎?”

“我去的時候,只遠遠看到了那人離去的背影。只能辨別出那是個男人,除此之外,什麼也看不到。”

“那你跟衙門裡的人說了麼?除了你之外,還有其他目擊證人去過拋屍現場。”

“說了!當然說了!這種屎盆子我能一個人頂著麼!但是衙役根本不相信我的話啊,他們以為我就是在狡辯,以為我轉移注意力,根本不信我說的話。”

“等等。你先說說你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去報官的事。”

“哦,對對。我等那個人離開之後,就溜進角落,可不經意地一瞥,卻看見那黑袋子還在,裡面的血屍塊也還在,可那人頭卻不翼而飛了!”

李富貴越說越激動,好像當時的畫面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