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不走尋常路的廣告代言(上)(求訂閱)(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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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肥得流油的合約,足以讓娛樂圈裡許多藝人眼紅。
“這金額雖然沒有破紀錄,但應該歷年來新人最高的!”
“當然了,這錢給我的話,根本不用上班,天天躺在家裡睡大覺。”
“夏帆一定是為了許多歌迷考慮的,畢竟如果把獨家版權給了企鵝,聽歌就要收費了!”
“哼,這5千萬一年也就3年,又不是永久的。夏帆有自知之明,知道收費了,以後聽他歌曲的人就少了,不利於放長線釣大魚。”
“不過我還是佩服他,這傢伙沒有隻顧眼前的利益。”
在黎燕姿地運作下,這個訊息經過許多營銷號傳播後,已經讓許多網友知道了。
夏帆沒有出面否認,企鵝那邊也沒人澄清,似乎預設了此事。
當然,華夏音樂那邊可能也能得到這個訊息。
不過也有人認為,夏帆是在待機而沽,覺得自己的歌曲能賣更高的價格。
整個一月,比較平淡,圍繞著夏帆的各種流言蜚語,沒有得到當事人的迴音,而且這一個月裡,夏帆並沒有發行新的單曲。
不過《青花瓷》的熱度繼續在持續,一直穩居各大音樂播放平臺的榜單前列,甚至有傳聞將會被國家教育部收錄進教科書裡。
寫字樓辦公室裡,
“這是那些發出廣告邀約的品牌,我大致選了幾大大品牌的,有國際的,也有國內的,你大先看看。”
黎燕姿將一份清單擺在了夏帆的面前。
夏帆大致看了一眼,有些失望地說道:“基本是合夥人為主啊,不是代言人。”
所謂合夥人用更為直截了當的說法,就是“帶貨銷售”。
按規定,藝人能確認到手的只是非常低微的基本佣金,至於到手能力有多少,就看你有多少帶貨能力了。
通常而言,那些大品牌的商家非常喜歡找那些頂流明星合作“帶貨銷售”,因為他們的粉絲群體氪金能力驚人,一次銷售活動下來,基本是連本帶利地賺回來了。
割粉絲的韭菜,然後商家和流量明星們笑嘻嘻地分贓。
這也是網友們調侃流量明星為“割割”的原因。
顧名思義,哥哥就是“割割”。
“的確是合夥人,不過這些都是大品牌。”黎燕姿已經幫夏帆拒絕了很多代言,比如那些三無產品花高價請夏帆當合夥人,做“帶貨銷售”,並她清一色地拒絕了。
雖然對方的基本佣金,以及之後的銷售佣金都很高,不過這種三無產品容易影響夏帆的聲譽,有可能導致之後的那些正規品牌望而卻步。
“大品牌,你做‘帶貨銷售’不太會影響聲譽。你看那些流量明星的粉絲,就會經常炫耀自家愛豆代言了什麼大品牌。”
夏帆皺著眉頭問:“代言真能提咖嗎?”
“不能說絕對能提,也不能說絕對不能提,可能因人而異吧。”黎燕姿想了想後說道,“不過粉絲圈裡會自嗨,因為愛豆代言了某個大品牌,就以為他的咖位提升了。”
“我帶貨能比得過那些流量?”夏帆又接著問,顯得非常謹慎。
“應該不行吧……”黎燕姿很坦誠地說道,“你的路人粉遠遠多於他們,但是這個群體買你單曲已經是極限了,不可能再來支援你的代言。”
夏帆從容一笑,隨即點了點頭。
這個答案在意料當中,他的粉絲肯定沒那些流量明星的粉絲能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