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合夥人,就是藝人和商家聯合去坑粉絲的錢。

夏帆既然認定了自己粉絲的氪金能力肯定比不過那些流量,又何必為了那點錢自討沒趣當這個“合夥人”。

“今時不同往日了,現在的一些大品牌一般只找能帶貨的合夥人,真正的代言人已經很少了。”

真正的代言人,商家是不會有銷量要求,而合夥人會有。

夏帆在聽完經紀人地分析後,好奇地問道:

“難道我這邊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代言嗎?”

“其實有一個……”黎燕姿猶豫一會兒,緩緩說道,“我原以為你會在這些品牌裡選幾家當合夥人,就沒提那家發出代言邀約的公司。”

“是什麼型別的?”

不知為何,夏帆心裡隱隱約約升起一種怪異之感。

“一家食品公司,而且是連鎖店。”黎燕姿目色複雜地說道。

她似乎不是很願意提及此事。

“食品公司,又是連鎖店?”夏帆喃喃自語地重複了一遍,問道,“這不是挺好的嗎?”

黎燕姿不再賣關子,乾脆利落地說道:“它是一家全國性質的手抓餅連鎖店,名字叫……”

她稍作停頓,接著說道:“七里香手抓餅。”

夏帆愣了一下,然後微張著嘴,苦笑一聲,有些無言以對。

“這家手抓餅連鎖店原來不叫這個名字,是半年前剛剛改的。銷量的話,還真不錯!”黎燕姿緊接著又補充了一句。

“半年前……”夏帆目光閃動,想起那個時間段,正是自己發行的單曲《七里香》紅遍了大江南北。

對方改名應該是蹭了這首歌的熱度,可夏帆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因為一家食品店如此命名,無需經過夏帆同意,也不用向他支付版權費。

“那對方的報價呢?”夏帆好奇地問道。

“200萬一年。手抓餅本來就不算貴,屬於薄利多銷的型別,這價格算是挺有誠意了。”

黎燕姿雖然有點看不上這樣性質的代言,但也如實相告。

夏帆微眯著眼睛,低頭沉吟不語,似乎是陷入了猶豫之中。

黎燕姿看到夏帆這幅神態,也大感意外。

難道這傢伙還真動了心思?

許久,夏帆微微抬起頭,以玩笑的口吻調侃道:“之前那些大品牌,我的歌迷們可能買不起,但手抓餅的話應該都買得起吧。”

“你這是……接受這個廣告代言了?”

黎燕姿滿是難以置信的語氣。

“其實這小子經常不按套路出牌,我應該習慣了才是。”

她如此安慰著自己,不過依然有種荒誕之感。

華語樂壇最具人氣的小天王,享有盛譽的金曲製造機,又是大火熱播劇《燕京愛情故事》的主演,竟然會接受這樣的廣告代言。

更為荒唐的是,目前為止夏帆手裡還沒一個廣告代言合同,也意味著他人生第一份代言合同竟然給了這個“七里香手抓餅”!

而且夏帆給出的理由也十分獨特:代言手抓餅的話,他的歌迷們都能買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