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甘作鷹犬(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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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吳修文他才會如此的淡定,只要投靠了劉家以後,他就可以穩坐釣魚臺,即使他以後在這裡東窗事發,成為萬人喊打喊殺的奸賊,只要他搖身一變,逃到了即墨去,換了一個身份,就可以重新做人了,並不是重新做人,而是重新當官了。
吳富貴可是向他許下了天大的好處,那就是如果這件事能夠辦成,為劉家弄來一筆錢糧,劉家可以許它一個知縣的位置。
知縣級別雖低,但對它們的選拔任用,歷來受朝廷重視。一般而言,知縣需要接受吏部審議,地方督撫考核,才可獲得實際官職。
在地方治理中,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意思是朝廷對地方治理,基本只滲透到縣一層的行政機構,再往下更多需要依靠宗族和地方鄉紳維持。所以,知縣是過去地方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處理實際事務的地方官員。
在本朝地方行政職權劃分中,知縣才是真正處理地方實際事務的官員,而他們的上級主要透過書面公文的方式,監督知縣工作。
正因如此,知縣對地方行政治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對下,朝廷政策需要由知縣實際負責。往上,他們比上級衙門更瞭解民間實際情況。
知縣人選優劣,決定朝廷政策能夠成功推行的關鍵,所以,知縣級別雖然不高,但需要處理的事務卻極為複雜,朝廷授予的職權也不少。
當然,大明地大物博,各地情況差異較大,知縣職權也並不完全相同。如果是在江南地區任職的知縣,需要承擔更多漕運糧食徵收的任務。
如果是北方一帶任職的知縣,需要承擔更多徵調百姓服徭役的任務。如果是處在交通要地的知縣,就要負責接待來往官員,情況不同,職權有變。
一般而言,知縣所需要負責的職權,主要包括:刑名、錢穀、治安、教化。刑名就是刑事上面的事務,包括民間糾紛、訴訟在內,知縣會在每月選擇幾天時間,接受百姓遞交的訟狀。
尤其是每年二月到十月,這是朝廷徵收賦稅的時間,知縣還會對那些徵收賦稅不力的衙役,以及沒有按時交稅的百姓進行問訊,必要時會進行懲罰。
對於知縣來說,地方賦稅是否徵收得力,屬於考核政績的一個重要標準,地方每三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過程中,會對官員政績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直接決定官員的仕途升降。當然,如果知縣私自加徵賦稅或濫用刑罰,也會受到懲罰。
因為知縣如果在地方實行苛政,就容易引起百姓怨念,造成動亂。《大明律例》載有明文,地方官在考核評價中,如果得到“貪”“酷”評價,除接受懲罰外,還會被革除職位,永不敘用。
治安也成為知縣職權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朝廷不希望看到地方動亂,就會把責任壓在知縣身份。想要維持治安,又不能只靠法律,教化成為其中的關鍵。
教化的辦法有很多種,比如勸說農桑、開辦學校、引導百姓婚嫁喪娶事務、祭拜孔廟等。教化的目的,就是勸導百姓良善,讓民風淳樸,不需要一直依靠法律來解決民間糾紛。
當然,知縣的職權,也代表獲得相應權力。不過,除了明面規定的權力,知縣還有許多隱性權力,稱之為百里候也不為過。
可以說能當上一個知縣,都是他夢寐以求的事情了,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劉家既然許下了如此豐厚的獎賞,就值得令他拼命的去爭取了。
吳修文他有了這些想法,所以他只能夠乖乖的為劉家而拼命,為劉家而賣命的了,如果他不去的話,估計就得不到他想得到的東西了。
吳修文也算是江湖上的一代騙王,也算是曾經的風雲人物,想不到他享受了幾年的富貴榮華生活以後,徹底的消磨了他的英雄壯志,令他變得貪財好色,為了權利和富貴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以前他是十分鄙視官府的,更加鄙視那些為官府賣命的人,認為他們是朝廷的鷹犬,但是他自己卻變成了自己以前討厭的人,這一點是他自己也都沒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