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蛋:被廢棄在角落的存稿(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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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我放棄了很多構想,期間還有幾處廢筆,最終它成為了你們現在看到的樣子。
最開始的時候,我的設定是倒敘,一個傳記作家來到已經退役的韋夏面前,表示想為他寫一部傳記。然後,韋夏把他帶到酒吧娓娓道來。
原計劃在每一卷的第一章都採取韋夏和作家的對話回首他的職業生涯,但我放棄了這個設定。因為倒敘在起點似乎是個毒點。不過我當初還是手賤寫了兩章,這兩天就放出來吧。
費城
友愛之城,美國重鎮,體育盛地。
60歲的美籍華人陳默正在富國銀行中心觀賞費城76人與達拉斯獨行俠的比賽。
老實說,像他這種生於上世紀80年代,童年青年走進社會成家立業的漫漫人生中經歷了拉里·伯德與魔術師的對決、邁克爾·喬丹統治級的90年代,OK湖人開創的21世紀初黃金十年的人,很難對時下的籃球產生好感。
中鋒至上的真理已經被時代淘汰。
規則的變化導致攻防兩端失衡,單場比賽打出120分只是過得去而已,130、140式的,只有80年代中後期那支完全不防守的丹佛掘金的高分比賽,在這個時代屢見不鮮。
時代是進步的,總有人在說這件事。
陳默同意時代是進步的。
至少,聯盟平均的身體素質是提升的,角色球員的投籃穩定性更是水漲船高。
聯盟最好的外籍球員盧卡·東契奇帶著獨行俠攻滅了76人。
達拉斯人在此處肆意妄為,單場136分,大勝76人34分。
76人主場每個比賽日必定舉行的敲鐘儀式,此時看起來就像送給自己的喪鐘。
然後陳默聽到有個老球迷嘆道:“自從‘Wish’退役,聯盟就沒有血性可言了。”
‘Wish’..陳默在心中默唸。
如果不是為了他,陳默不會千里迢迢趕來費城,不會坐在這看一場他根本不在乎輸贏的比賽。
對於10年代看球的球迷來說,‘Wish’是個響亮的名字,他不像勒布朗那麼才情蓋世,儘管他的榮譽可以披靡歷史上99.9%的球員,但同樣有99.9%的美國人認為他沒有超越喬丹。當勒布朗的球迷認為皇帝憑藉獨一無二的生涯累計資料“40000+10000+10000”足以超越邁克爾·喬丹,坐穩萬神殿的第一把交椅時,總有些痴心不改的‘Wish’死忠出面質疑:“勒布朗連‘Wish’都搞不定,怎麼當GOAT?”
於是我們要麼見到兩夥球迷為了爭論二人誰強誰弱吵到面紅耳赤,要麼像鄉下女人為了點小錢斤斤計較喋喋不休,直到新一代的球迷出面頂一句“‘Wish’和勒布朗都是垃圾,埃摩尼·貝茨和錫安·威廉森才是最吊的”時候,才會調轉槍口抱團結盟,一起奚落新生代的球迷。
時間很容易讓我們忘記前人的偉大。
就像80年代的球迷永遠不承認喬丹是GOAT,90年代的球迷看不上新世紀的當紅辣子雞,每一代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史上最佳。
比賽結束了,陳默注視著‘Wish’所在的位置。
他今天來現場看球了,很遺憾,他沒能看到家鄉球隊取勝。
陳默在網路上是個小有名氣的專欄作家,為多名體育巨星寫過自傳。
‘Wish’退役後陳默就不看NBA了,但他想再寫一本自傳,為他喜歡的最後一個NBA球星。
‘Wish’生涯初期,他們見過幾面,陳默不確定他是否還記得自己。他不是個傲慢的人,當時的他面對鏡頭經常顯示出一副上戰場的生澀模樣,不喜歡站在燈光下,不愛面對記者媒體,他的同行們永遠都無法從他的口中套出有價值的資訊,因為他根本不和你囉嗦。
公眾想了解他,只能透過比賽。
於是陳默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以為‘Wish’是個內向靦腆的人,直到他兩年前與勒布朗·詹姆斯偶然的會晤才從他的口中瞭解到‘Wish’的真實一面。
“他早期不愛搭理記者和科比有關,事實上他並不內向,如果你能在私下與他見一面,你會發現他比你想象中的還要健談。”
寫自傳不是一個人的事,不是上維基百科上搜尋球員的生平,再將其擴寫,不是這樣。
陳默的自傳追求真實,他會先與球員做一對一的交談,在對方允許的情況下用錄音筆記錄下兩人的談話,再一邊記錄一些不可錯過的細節。
要為‘Wish’寫自傳,自然也要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