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商業戰爭(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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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自己的一時憤怒,現在要多支出2000塊。
可是,接下來聽到了一個小道訊息,讓他們不淡定了起來。
這些做好資料遊戲機,也不能保證時時刻刻都有貨。無奈之下,這些人只好強忍著內心的無奈,多花了2000塊錢買了一臺自己曾經退貨的任天堂遊戲機。
這些可憐的消費者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個局。
任天堂小批次的上架遊戲機,只是告訴整個市場。自己的遊戲機正式上架。
而接受消費者的退貨,只是表明公司裡的遊戲機跟ea公司所釋出的紅白機屬於完全不同的產品。
而且在所有的渠道貼出了公告,表明了公司的態度,同時也表明更換資料是消費者的個人行為。公司不但不承認這種行為,同時還嚴厲譴責,並且拒絕承擔之後的售後服務。
這樣一來在法律上就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
而且任天堂賣出的任何一臺遊戲機,得到手的價格依舊維持在原來的價位。至於後來修改資料之後的銷售行為,這與任天堂無關,都是代理商的個人行為。
畢竟這筆錢沒有流任天堂的賬目之上,任天堂也不必為此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就算ea公司起訴,無論是從資金獲利的層面,還是從技術上的支援,以及智慧財產權的層面。對方根本無法掌握任何的有利證據。
任天堂雖然掙到手的錢並不多,可是卻已然開啟了市場,現在每天3000多臺的產能,根本無法滿足市場上的需求。
雖然掙的不多,可是一旦開啟市場之後,任天堂做大做強只是時間問題。
而且現在的任天堂就像一個吸血鬼,靠著這一套辦法可以走在ea公司的身後,永遠相隨不死不休。
薄利多銷,就像吸血鬼一樣一點點蠶食ea遊戲公司。
隨著市場的開啟,隨著任天堂瘋狂的提升著自己的日產能。
可是流向市場的遊戲機並不多,這些遊戲機全部流入到渠道商以及代理商的手中。真是因為這些人在背地裡幹這些見不得光的事,任天堂才能快速的開啟市場,並且不用承擔一絲一毫的法律責任。
從產品的設計之初就想好了這一招,不得不說想出這種手段的人的確是高手。
不論從設計還是到最終的銷售環節,明明知道任天堂在搞鬼,可就是拿不到任何的證據。就算有證據指明任天堂在背後暗示,並且操控著一切。
在法律層面上,這種證據也很難得到支援。而且這還是要在霓虹國本地的法庭之上,這恐怕更加得不到任何的支援。
就算林平提起訴訟,最終的結果也只有拖延時間跟敗訴。
甚至任天堂會強硬的表示拒絕何解,沒準為了展示自己的強勢,還會反訴ea遊戲公司造謠以及惡意訴訟。
不但到時候 ea遊戲公司要登報道歉消除影響,甚至到時候還要被判罰不菲的賠償金。
這就是有錢人的遊戲,透過法律的遊戲規則把競爭對手玩的死死的。
這也是為什麼一些大的公司,寧可花費每年過億的資金也要養一些,一年之中用不到幾次的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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