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在直接懷疑富山吉秀那方面的能力了,他怎麼能服氣,趕緊搜腸刮肚的想要證明自己“還能生”。

然而蕭文明卻懶得聽他說廢話,擺了擺手:“行、行、行,我知道了,這件事情不用著急,總不見得你今天就想入贅成親吧?再讓我好好想想,你先退下吧!”

富山吉秀無奈,只能退了出去。

他還沒出屋,蕭文明就在他背後說了一句:“這個富山吉秀,想得倒挺美的,居然還想取而代之,自己翻身當主人了……”

溫伯明卻道:“蕭兄也別瞧不起他,要我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與其重啟爐灶再找一個傀儡,還真就不如繼續扶植方山家,與其給方山家找一個不認識的家主,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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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接著用富山吉秀。”

溫伯明說的當然有道理,如果說是要真的找人當傀儡的話,富山吉秀這麼個蕭文明能夠完全拿捏的人,還真是最恰當的人選。

不過話雖然這麼講了,但是真的讓富山吉秀這麼個老頭子入贅方山家,蕭文明還是怎麼想怎麼覺得彆扭,始終沒有拿定主意。

眼見時辰不早了,蕭文明嘆了口氣:“看樣子這世上還真沒有容易辦的事,都到了倭國了,還搞得這麼難搞……算了,吃飯吃飯,肚子都餓了。”

“是啊,是該吃飯了。”溫伯明道,“只可惜牛頭島這邊名不虛傳,一日三餐都吃魚,吃了三四天了,我都吃膩了。倒是林丹楓大俠今天打了兩隻兔子,真要請我一起去吃,那我就告辭了。”

“慢著、慢著。我要也去。這幾條破魚,第一天吃還覺得好吃,連吃三四天吃的都快吐了。林大哥居然打到了兔子,那我也去開開葷。”

“那就不必了吧。”溫伯明拒絕道,“我跟林大俠約好了,就我們兩個人吃,他出兔子我出美酒,大家兩不吃虧。我不跟蕭兄多說了,大約林大俠已經把兔子放在火上烤了,再不去吃,就要烤得老了沒法下口了。”

溫伯明這幾句話說的蕭文明饞涎欲滴:“酒,我這裡也有,溫先生的酒就不用出了,我提幾瓶美酒過去,不就行了?”

“那可不行,我出的酒,可是我親自釀的桃花美酒,出發的時候特意帶出來的。就連釀酒的水,都是天上下的雪水,蕭兄的酒哪有我的好喝?我看你還是吃魚吧!”

說著,溫伯明也不等蕭文明瞭,大步流星地出了屋子,往林丹楓的住所去了。

其實溫伯明和林丹楓交好蕭文明是十分欣慰的——說起來這一個文人、一個武人那都是頂尖的人才,卻偏偏是你看不慣我、我看不慣你——然而現在他們的關係就變得好了很多,能夠齊心合力的幫蕭文明做事,這是蕭文明的福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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