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佩蘭是《水滸傳》的忠實讀者,更視武松武二郎為天人,對於蕭文明描述的景象,她更是深信不疑。

如此這般,幾經猶豫,孫佩蘭還是同意了蕭文明的提議。

事不宜遲,蕭文明又掏出了點錢,以市價十倍的價錢,就從泰州城裡買了不少木材和煤炭,又見獄神廟門外正有一座和尚廟,便又花了幾兩銀子的香火錢,請廟宇的方丈替這秀才超度火化。

這座寺廟是座荒僻小寺,泰州城又不是富裕地方,因此寺廟業務開展的不是很好,難得有人來做法事、開道場。

今日偶然間有蕭文明來請方丈主持法事,這方丈自然是要殷勤接待的。

他趕緊召集起全寺七八個老小和尚,就用蕭文明帶來的薪碳,點起廟裡本身就備下的焚屍爐子,就準備將那秀才的屍體化作塵埃。

然而這時廟裡又來了一群不速之客。

或者說,蕭文明才是不速之客,是這裡真正的主人來了……

原來是泰州知府沈世貞來了。

他聽說自己手下的衙役在辦案的時候遇到了麻煩,並且製造麻煩的乃是大名鼎鼎的蘇州府臨海縣臨海屯的蕭文明,便趕緊召集起,手頭能召集起的所有衙役,匆忙感到捉拿人犯的現場。

然而這時,張俊已經押送著五個被捉到的地痞流氓去找蕭文明去了,沈

世貞一下子撲了個空。

而他又聽說蕭文明正在獄神廟裡辦案,便趕緊帶領手下調轉方向,往獄神廟趕去。

然而獄神廟裡依舊沒有找到蕭文明,一問留在此地的仵作,這才知道蕭文明居然已經拉走了屍體準備去火化去了。

知府沈大人大叫不妙,趕緊離開獄神廟,又出發去找蕭文明去了。

所幸蕭文明這回走得不遠,就在隔壁的小廟裡,終於被沈世貞把他給堵到了。

一看蕭文明正準備往燒紅的爐子裡送人,沈世貞趕忙阻止:“不可,不可,這具屍首那是重要的證據,豈可擅自焚化?”

蕭文明問明瞭沈世珍的身份,便反問道:“沈大人,這話我就聽不懂了,什麼叫擅自?這位秀才的夫人就在這裡,我又是此案的會審之一,憑什麼不能處理這具屍體?”

“不、不、不,蕭大人說得不對,這件案件由張總憲親自過問,我等不可自專。”

“那就不必了吧?”蕭文明打個馬虎眼,道,“桑大人日理萬機,就是派下官來處理此案的。不信?知府大人可以看一看這一份供詞,上面簽了桑大人和我的名字,下官就是據此來捉拿人犯,並且處理遺體的。”

說著,蕭文明便將那張供詞在沈世貞的面前晃了晃。

這張供詞白紙黑字,沈世貞看了也無話可說,再加上他手下的百戶曹平也從旁作保:“大人,蕭千戶手裡有字據,又帶著苦主的妻子,他無論是捉拿嫌犯還是處理遺體,都無話可說。倒是張總憲來傳命令的,卻只有一個家人而已。空口無憑,萬一總憲大人到時抵賴……接下去的話,卑職就不敢再說了……”

已經不用他再往下說了。

這位泰州知府沈世貞,和蘇州知府湯光耀可不一樣。

沈世貞今年都五十多歲了,不光不指望著能更上一層樓,能太太平平地退休回家抱孫子,就是他最大的期望了。

因此他最想要的就是一個“穩”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哪方面都交代過去就行了,也沒有必要冒著風險去抱桑淳元的大腿。

於是沈世貞略加思索,便採納了手下曹平的建議。、

不過沈知府畢竟做事老成,不忘讓蕭文明立下字據,說明人犯是他帶走的,屍體也是他下令火化的。

蕭文明敢做敢當,當即就讓溫伯明寫下字據再由自己簽名,將沈世貞和曹平打發走了。

打發走了這個不大的麻煩,在全寺和尚喃喃的誦經聲中,秀才這具已經腐爛得幾乎不成人形的遺體,終於被推進了燒得滾燙的爐子。

一具腐爛的屍首推進了爐子,推出來的則是一盆新鮮的骨灰。

蕭文明叫和尚從寺裡取一個最好的骨灰罈出來,讓孫佩蘭將丈夫最後的遺骨收容好,這才帶領著張俊等人,押送了這次被捉到的五個地痞流氓,離開了泰州府。

離開泰州府,蕭文明當然不會再折返回金陵城,而是要回自己的老家臨海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