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衙役班頭本身並不聰明,實在是琢磨不透“小心打”,這三個字是怎樣的涵義。

既然我琢磨不透,那就乾脆不琢磨了!

他直接把令箭遞到一個衙役手裡,又另點了一個衙役,命令他們:“桑總憲的話你們都聽見了吧?讓你們‘小心打’,快去吧!”

總憲大人的話,他們當然都聽見了,但是“小心打”這三個字卻不好執行。

如果是尋常案犯倒也無所謂,打了就打了,打錯了也就打錯了,被訓斥兩句也就罷了。

可現在要打的,卻是總憲大人的親兒子!

那到底怎麼個打法呢?打得重了,萬一把桑大公子給打壞了,那怎麼得了?可桑總憲素來有治家嚴格之名,萬一打得輕了,豈不是又違背了他的本意?

反正無非就兩種選擇而已——要麼輕的打,要麼重的打——就看衙役是怎樣理解的了。

偏偏這兩個牙醫就對“小心打”這三個字,有著截然不同的理解。

一個認為是應該輕輕地打,一個認為應該重重地打。

於是被剝了褲子躺在衙門大堂地上的桑忠昌,就同時接受到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待遇——先是左邊屁股,遭受彷彿撫摸一般的輕板子;隨後又是一記重得痛徹心扉的板子……

這樣一輕一重的板子分別打在屁股的兩邊,很快就顯出了明顯的區別。

讓桑忠昌那胖嘟嘟的屁股,一半已經都被打爛了,鮮血從或紅或紫的傷口裡流淌出來,混合著白花花的脂肪,就好像血糯米里扔了兩塊豆腐……

只可惜桑忠昌這道菜的原料不太新鮮,用的都是存放了十幾二十年的老肉,泛著一股令人作嘔的腥臭味道,端出去也沒人會吃。

而另一邊屁股,則只是略略發紅,連皮都沒有破——也多虧著桑忠昌的這一身肥肉,就這點傷,回去靜養個兩天差不多就能好了,又可以出去興奮作浪了。

如果平均一下,那桑忠昌受的這個傷並不算太重,但是受傷的程度是以所受傷最重的那個部位來作為計算的。

就好像你斷了一根手指,如果平均分到渾身上下的面板,算不得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是肢體的斷裂,卻是毫無疑問的重傷。

桑淳元知道蕭文明是不會那麼好心的,不可能為了自己的兒子少吃點苦,就親自出面保下這剩下的五棍子。

果然不出他的所料,在同衙役說完話之後,蕭文明便俯下身子,對趴在地上喘著粗氣的桑忠昌說道:“怎麼樣?你犯的事兒,現在想明白了嗎?能招供了嗎?”

倒不是桑忠昌不想招,實在是他沒法招。

現在的他,雖然沒被打得奄奄一息,卻也是被打了個失魂落魄,大腦最基本的判斷能力都受到了損害,一時半會兒連話都說不出來……

蕭文明失望地搖搖頭:“看樣子你是不見黃河不落淚啊!沒辦法,那就接著打吧!就像桑總憲說的那樣,給我小心打!”

一聽要打人,被打得只剩下半條命的桑忠昌,一咬牙一使勁,匯聚起自己身上的全部力氣,扯著嗓子喊道:“別打了!別打了!我招!我全招!”

聽到這裡蕭文明終於鬆了口氣——苦主有訴狀、人犯有口供——那這件案子就算是辦結下來了!

而高坐堂上的桑淳元,卻是止不住的叫苦:自己這個肥豬兒怎麼一點疼都忍受不住?只要扛過這二十殺威棒,咬住牙就是不招,那至少也能將這案子拖個一天半天的。

要知道桑淳元才是這座大堂的主人、才是江南道的主管、才是案件的主審,打過了這二十下例行公事一般的殺威棒之後,只要桑淳元本人不下令,就沒人能在他身上動刑!

然而桑忠昌終於沒挺住,他還是招了——沒有骨氣的招了……

按理說,人犯招供,審案的官員是要同他一字一句地核對案情的,然而桑忠昌現在連說話都困難了,再加上蕭文明也為了避免,被從雞蛋裡頭掏出骨頭來。

於是他便反其道而行之,先讓溫伯明以桑忠昌的口吻寫下了一份口供,再將這份口供噴到桑忠昌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讀給他聽。

溫伯明的文筆可謂是出神入化。

他這一份訴狀,雖然某種程度上算是憑空捏造的,但也捏造得有理有據、極其逼真,不但把事情的時間、地點、人物的思想狀況描述得清清楚楚,更是一字一句都按照桑忠昌的口吻來寫。

因此當桑忠昌聽到這份供詞的時候,腦袋暈暈乎乎的他,似乎覺得這個訴狀就是他親口招認的,甚至還口口聲聲說到:“沒錯,都是我親口說的,都是我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