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奏章送到朝廷裡去,本身就很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以堂堂一道的總憲,大人居然連一個小小的千戶都擺不平,可見你管理下屬的本領有限。

是不是適合做這個總憲的位置?

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有了這兩層原因,桑淳元聽說主要針鋒相對的彈劾自己,終於也不免有些慌張:“你……你……你這是在威脅本官!”

“不是威脅,是規勸。”蕭文明說話信心十足,桑大人只要遵守朝廷的法律規定,遇到冤情就立即受理審驗,替百姓申冤,那我何能規勸於你?桑大人這樣推三阻四的,莫不是心中有鬼?“

桑淳元惡狠狠地瞪了蕭文明一眼,心中罵道:我心裡有沒有鬼你還不知道嗎?你不就是捉了我的兒子,並且要用它來威脅我嗎?鬼是你捉的,也是你帶來的,居然還問我心裡有沒有鬼,這分明就是在羞辱我!

“本官秉公辦案,何來心中有鬼一說?”桑淳元說道。

“既然桑大人心中沒鬼,那就趕緊審案吧!桑大人請看,冤案的事主人就在這裡,案犯也被抓來了,這樣的案件審理起來再輕鬆

也沒有了。這哪裡是審案啊?分明是在替桑大人你積攢政績啊!”

就連溫伯明也附和道:“太祖祖制,各級官員都有審查冤情的職責。正好湯大人、牛大人,還有蕭兄也在這裡。你們也是朝廷命官,也有替百姓申冤的職責。既然桑大人不便升堂審案,那就請三位大人審理好此案好了。這裡是桑大人的衙門,三位大人自然不方便鳩佔鵲巢,那就不如換一個地方,或者效仿當年王文正公,當街審案都是可以的。”

溫伯明的話給蕭文明提了個好主意。

既然現在我沒法把你桑淳元拉下水,那麼就當著金陵城所有百姓的面來審理此案,讓全城百姓把你拖下水。就算你水性再好,恐怕也要被大水淹死了吧!

這就是“水能載舟、亦可覆舟”的道理。

桑淳元一聽這話就更加著急了。

以他對自己這個兒子的瞭解,十有八九是真的犯了事兒的,如果交給蕭文明來審理此案,就是秉公審判也能治他個不小的罪過。

如果稍有偏私,再加上些刑訊逼供的手段,什麼殺人越貨、什麼謀反作亂的罪名都往他身上扣,把桑忠昌這小子問成死罪都是很有可能的。

而要是自己的兒子真的被問成了死罪,那桑淳元本人治家無方的惡名肯定是戴上了,搞不好還會被自己的兒子株連,同樣被治罪受罰,這樣的話,自己的仕途不但走向了終結,或許就連人生都要畫上句點了……

因此只有先把案件的審判權捏在自己的手裡,或許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並且其中還有一個重要的關節。

那就是大齊朝審理案件是有迴避制度的,既然一方當事人是自己那個蠢豬式的兒子桑忠昌,那桑淳元是不能夠審理此案的,他想幫忙也幫忙不上。那就只有以倉促審理冤案、暫時無法查證案犯的身份這一條理由,或許才能糊弄過去。

因此事到如今,桑淳元也只能接受此案了。

於是桑淳元改了一副嘴臉:“罷了!本官並非不想受理此案,只因現在人多嘴雜,審案頗有不便。既然蕭千戶要本官立即審理此案,那審案也有審案的規矩,你手下這二三十個兵丁,就請立即退出公堂,這樣亂亂哄哄的,成何體統?”

蕭文明手下的蕭家軍令行禁止,怎麼可能亂亂哄哄呢?

只不過,這麼一大群同自己對著幹的極具戰鬥力的兵丁站在面前,也足夠桑淳元看著心煩的了。他心裡一煩,自然看什麼東西都是亂亂哄哄的,這也是人之常情。

蕭文明總算是把桑淳元給說服了——或者說是迫使桑淳元臣服了——既然他答應審理孫佩蘭的冤案,那桑淳元就算是一隻腳踩進了蕭文明已經布好的陷阱之中,至於那三十個蕭家軍的子弟兵,也可暫時退出大堂。

這是蕭文明對桑淳元的一點讓步。

小不忍則亂大謀。

可不能因為這些細枝末節的小事,又讓桑淳元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