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6 小不忍則亂大謀(第1/2頁)
章節報錯
說是他貶官來到窮鄉僻壤,上任第一天就遇到有人臨街攔轎子申冤。王文正公當街審案、快刀亂麻,只用了半個時辰,就解決了一樁綿延十餘年的冤案。隨後他又再接再厲,用一個月的時間將此處積壓了十幾年的案件全部逐一審訊。
事情傳到朝廷中樞,從各部官員直到皇帝無不大感震驚。
後來朝中的政敵,以為王文正公是在譁眾取寵,便派刑部、大理寺以及督察院三司官員聯合審查案件辦理情況,竟發現王文正公審理的兩百餘起案件,竟沒有一起錯誤。
至此,雖是政見不同,但是政敵對王文正公的人品和能力也是欽佩不已,王文正公不久之後便也重新起復,回到朝廷中樞登壇拜相。
王文正公為官剛正清廉並且極有才幹,是大齊朝廷所有文武官僚的楷模,以至於後世的官僚和文人,都以其至高無上的“文正”諡號作為他的稱呼,就連官位都不會提及,更不可能直呼其名了。
方才桑淳元把王文正公擺出來作為論據,就是為自己的觀點加上一些分量。
而現在溫伯明同樣舉出了王文正公的例子,可以說是用桑淳元的論據來駁斥了桑淳元,殺傷力就更加巨大了。
這就用“魔法”打敗了“魔法”……
桑淳元一時語塞,但他也僅僅是一時語塞而已。
王文正公雖然是後世的楷模,但他的案例也並非是一定要遵守的朝廷法律,只要自己的臉皮夠厚,一樣可以視若無物,更何更何況蕭文明這樣率領人馬衝擊官府衙門公堂,其罪過也不小。
於是桑淳元把心一橫:“蕭文明,你沒搞錯吧?這裡是我的衙門,審不審案的和你沒有關係!你如此放肆、咆哮公堂,罪過不小。本官這就要退堂而去,別的事情不做,專門寫奏章彈劾於你,看朝廷如何將你發落!”
桑淳元要彈劾蕭文明,這就有點意思了。
要知道在大齊朝廷的政治生態之中,互相彈劾幾乎是一種禮尚往來的行為——官做得越大、做得越久,受到的彈劾也就必然就越多。
要是一個人當了一輩子的官,都沒有受到一份彈劾的話,那隻能說明他這個官當的實在是不夠出色,幾乎已經被人忘記了。
而蕭文明不過小小一個六品的屯田所千戶,居然能夠受到隔了好幾級的江南道總管大人的彈劾,也可以算是一項頗為出色的成就了……
因此蕭文明根本就不害怕桑淳元的威脅,反而輕蔑地一笑:“沒想到桑大人日理萬機、時間寶貴,卻肯專門寫著奏章來彈劾我,卑職真是受寵若驚了。然而卑職的時間倒沒那麼寶貴。有道是來而不往非禮也,既然桑大人要彈劾我,那我自然也要效仿大人,也同樣彈劾你一下!”
桑淳元聽了這話,驚得瞪大了眼睛:“什麼?你要彈劾我?你有什麼理由?憑什麼彈劾我?”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理由,只要想找,就一定能夠找到。桑大人不就是這樣對付我的嗎?不過這理由也不
用我找。”蕭文明一指溫伯明,“我的這位溫先生才華出眾、文筆瀟灑,彈劾桑大人的奏章,就由他來執筆,我來署名好了。寫完之後,我就立即派我手下的精兵送到洛陽城去。桑大人可要抓緊了!溫先生下筆的速度極快,我手下這些兵丁的腿腳也不慢。可別我的奏章送上去十天半個月了,桑大人你的奏章還沒送到呢!不知道的,還以為大人理屈辭窮,真犯了什麼罪過一樣!”
蕭文明說的一點也沒錯。
彈劾別人也是要看時效性的,往往兩個官員互相彈劾的奏章,只是因為一方先送到皇帝那裡,皇帝隨手就給批了,等另一方的奏章送過來,說不定聖旨都已經頒佈下來了……
皇帝是金口玉言,他下達的聖旨,輕易是不會收回的。
就算後來的人,理由更加充分、證據更加確鑿、發條更加確切,那也就只能繼承事實——要怪,就怪你下筆的速度不夠快,怪送信的速度不夠快,怪你自己倒黴!
而溫伯明的才華頗有幾分名氣,就連桑淳元也是知道的,寫的文章不但質量好而且速度快——聽說他有次為了賺潤筆錢,曾經一天之內寫了六篇墓誌銘……
而蕭文明治下蕭家軍的行動之果斷、速度之迅速也是出名的,由他們遞送奏章,可謂是萬無一失。
《我有一卷鬼神圖錄》
而桑淳元自己就不行了,他固然可以加班加點,第一時間寫好了奏章,但遞送到京城裡的速度卻不敢保證。
依靠朝廷驛站一級一級慢吞吞的傳遞,固然是不靠譜的,用他總憲衙門養的衙役……也靠譜不到哪裡去。
兩相比較下來比起速度,桑淳元還真的未必是蕭文明的對手。
雖然僅僅憑藉蕭文明一個六品千戶的奏章,就算再加上毅親王、康親王的面子,朝廷通常情況下也是不會直接處置一個封疆大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