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給他找房,幫租了6個月,秦明的薪資也定在了30萬半個賽季(不計算連勝、大賽獎金),大致是達到了二線韓援來華技術教練組的水準,但離阿布這樣的一線國產教練以及紅米這樣的冠軍教頭肯定還有一定的差距——

16年VG續約,紅米好像就是年薪260萬往上走……

當然了,他這種水準還有附加條件,那就是季後賽最少第二輪透過才行,不然,就要扣除4分之1的薪資,且成績越差,扣得越多,直至滿發基本薪額3萬/月。

這其實就是一個兼有激勵、懲罰的KPI條款,LPL圈子很盛行,未來的Kkoma、金晶洙都有如此限制,不然那樣的高薪砸下去,不起色怎麼辦?

這也算是一種風險把控手段。

非要說的話,秦明跟SS簽得合同還不止成績這麼簡單,林林總總好幾十條,包括選手負面形象影響戰隊品牌營銷都有責任上的劃分,這也是為什麼秦明與左霧見面聯絡之後這麼久才簽字,也是因為雙方請了律師核算中間的細則,免得踩了不該踩的坑。

只是具體到薪水一點,就是:

一,沒進季後賽,3萬/月,福利減半,還留不留的下來全看SS找不找得到替換的教練;

二,倒在季後賽第一輪,夏季賽20萬,租房全補,後續合約看臉色;

三,倒在季後賽第二輪,夏季賽25萬;

四,倒在季後賽第三輪,30萬,另有激勵獎金5萬;

五,挺進決賽,30萬,另有激勵獎金15萬;

六,冠軍,以一號種子進入世界賽,直接增至60萬,獎金池也全給教練及戰隊選手平分。

這樣的條款,秦明當然是願意的。

電子競技,成績說話,爽老闆不在乎給戰隊功臣獎賞,有錢,任性,他還擔心這樣的激勵不一定讓隊伍蛻變呢,畢竟,朱開就沒做得多好,錢在那也拿不到。

說話間,一行人上了樓。

剛剛上來,就看見一扇敞開的門,幾個搬家人員正忙碌著。

屋內裝修不錯,翁如曼進去就注意到了淺黃色的吊頂和周圍風格貼合的牆繪。

“真不錯。”

翁如曼拉著抱著女兒的秦明,低聲讚道,隨後環視四周,被屋內的其他佈置吸引。

“爸爸,我們要住這裡嗎?”

“菡菡喜不喜歡呢?”

“喜歡。”

當然,秦明在沒加入SS時,就自感要找個新住處了,只不過爽老闆讓左經理幫他溝通的這處住房提前打動了他——

就算SS沒租房補貼,秦明也是要搬家的,賺了錢,不就是用來改善生活嗎。

翁如曼從廚房出來,欣喜著規劃,“這裡是我們的臥室,對門可以安個小床,給菡菡住,這邊是書房,陽臺在養點花,再買個洗碗機……我一直想要個洗碗機。”

“買買買,都買。菡菡,我們去看看你的房間好不好。”

秦明正逗著女兒,手機傳來震動。

他掏出來一看,是新一發來的,是說他剛與SNS戰隊達成了意向協議,而溫江對於新一的合同倒也痛快放手,畢竟不是主力。

這支戰隊,秦明很陌生,只知道是剛從城市爭霸賽升上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