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星城回老家的路途不算遠,張路本不讓我坐車勞累,但韓野卻破天荒的允許了,說是回家看看二老也是好的,順便給三嬸和徐叔放個假,這個暑假我都沒讓妹兒回去,這一次正好帶上妹兒和小榕,聽說是回農村,小榕的描述裡是有著金黃的稻田,一條條有著花花草草的小路,然後戴一頂小草帽,光著腳丫子踩在泥地裡,還能捉泥鰍。

我都忍不住好奇了,問:“美國的農村也是這樣的嗎?”

韓野笑著解釋:“小榕曾經來過中國,去過農家樂,也看到過中國的農村,看的是梯田,正好金秋時節,所以對稻田印象極其深刻。”

我在心裡唏噓,那恐怕小榕到了我家後會覺得失望,農村空氣好,但卻不至於小榕描述的那般美如畫。

楊鐸和徐佳怡沒有跟我們一起,因為公司的事情,雖然我的工作暫時有沈洋幫我打理,但楊鐸對這個有著餘妃前夫名號的男人卻不放心,譚君傷好之後,就一直跟在沈洋身邊了,既是工作,也是監督。

秦笙本來不想來的,姚遠的案子即將開庭,她想陪在他身邊。

但秦笙拗不過徐佳怡的一再要求,只好和我們一起來到了老家。

媽媽見這麼多人一起回來,高興的合不攏嘴,爸爸扛了把鋤頭帶著小榕和妹兒去田裡挖泥鰍了。

“路路,這是你男朋友吧,挺帥啊。”

尤其是見到傅少川,我媽那雙眼睛都快笑的眯成一條縫了,也不等張路多說,她就開始感慨:“這麼多年了,都是你一個人,這下可好,終於有人照顧你保護你,乾媽這顆心也算是放下了,路路,你們準備什麼時候結婚,你看我家黎黎的二胎都快六個月了,你也抓點緊。”

我媽一直碎碎念,張路也不好反駁,只好把秦笙推了出去:“乾媽,你看這妹子水靈不?”

秦笙竟然還嬌羞的低下了頭,我媽又開始了媒婆模式,見我媽的注意力成功的轉移了,張路喝了一口桌上的熱茶,起身說道:“秦笙,你就留下來幫著乾媽張羅晚飯,黎黎,我們買了這麼多的東西,去隔壁嬸兒家串串門唄。”

見張路要走,我媽急忙攔住:“你們有什麼事情不用瞞著我,我已經跟小兵說了你們大概這個時候到家,他忙完了一會兒就來,你們安心坐著吧,對了,你這男朋友叫什麼名字?”

繞來繞去話題又回到了張路身上,她嘆口氣,只好撇清關係:“乾媽,他頂多也就算我眾多追求者中最不出彩的一個罷了,想讓我張路當他女朋友,路漫漫其修遠兮,小夥子還得多吃幾年鹽巴咧。”

傅少川站起身,禮貌的說:“曾媽媽,我叫傅少川,你叫我小川就行,我跟韓野是好朋友。”

對於我和姚遠結婚一事,我媽和我爸還真是個人精,當初不參加就是覺得我們是在胡鬧,現在看見韓野跟我一起回來,她臉上的笑容都比得上院子裡盛開的花了。

“小野的朋友啊,好好好,小川,你再努努力,趕緊把我們家路路娶回家,我等著喝你們的喜酒。”

聽了這話,傅少川這個千年冷麵王都笑了:“好咧,聽曾媽媽的話,把路路娶回家,曾媽媽,今天晚上的菜多放點鹽巴,我爭取把幾年的鹽巴花幾天的時間吃完。”

張路吐舌頭:“去,鹹死你這個臭魚。”

看得出來,我媽對韓野和傅少川都很滿意,秦笙也很喜歡黏著我媽媽,小兵哥來後,她對案件的好奇心還沒陪著我媽做飯強,於是一老一小在廚房裡忙活開來了。

小兵哥來的時候手上拿著一個黑袋子,臂彎裡還夾著一個筆記本。

坐下來後,小兵哥直奔主題:“這是燕兒的日記,上面記載的全都是關於陳志強暴她的事情,但是鑑於陳志已經死了,燕兒也香魂散盡,現在刨根究底已然沒有意義,只是我發現燕兒的日記裡,每隔兩頁就有一個紅色的點,你們看看。”

我翻閱了王燕生前寫的日記,從她出現在我們的視線裡開始到陳志死前,不到半年的時間,她寫了很厚的一本日記,字字句句全都是對陳志的控訴,因為有著把柄落在了他們的手裡,陳志因為X侵了她一次又一次。

可以看出,被紅色的記號點中的子,並不是寫之前故意留下的。

前面的點還有些模糊的跡象,可見王燕是後來才想起來要在日記裡標註出這些字,因為時間關係沒等那一點乾透就匆忙翻閱後面的,我們從第二頁開始發現的紅點。

“黎黎,你來翻,我寫。”

張路從妹兒的書包裡拿了紙和比,第二頁是一個“想”字。

我們都盯著這本日記,在翻到十幾頁的時候,才找到了第二個字和第三個字。

“知道,路路你快寫下來,想知道,看來這真的是王燕給我們留下的很重要的線索。”

我們在書裡驚奇的找到了一句話:“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嗎?”

“沒了,我都翻到底了,這個王燕也太會折騰人了,她為什麼要費盡心思的把真相藏在這本日記裡,這日記什麼時候放在你家閣樓上的,還有那些錢是什麼時候掛在你家的房樑上的,她又不會飛簷走壁。”

我有些頹然,還以為很快就能知道真相,結果還是一波三折。

小兵哥回憶說:“好像是在陳志死之後,我去醫院看過燕兒,當時她什麼都不願意說,後來你告訴我燕兒失蹤了,有一天我媽跟我說,她走夜路從村口回來,看見一個女人的背影很像燕兒,但是她一喊,n那個女人沒有回頭,也沒有驚慌,因為隔得有點遠,村口那兒的路燈又很昏暗,所以我媽也沒仔細去看,急急忙忙的就回了家。”

那就對了,肯定是王燕在潛逃的時候趁機回來過,把自己全部的家當都給了這個真心對待她的男人。

而那時候的她就已經下定了決心要當替罪羊,又怕出什麼紕漏,才會在日記裡留下記號讓我們有跡可循。

“她又要承擔罪責,又要給我們線索,這不是自相矛盾嗎?人和人之間無外乎就是利益,有人給錢有人賣命,但王燕這個命賣的好像是心不甘情不願。”

張路倒是說到點子上了,能讓王燕賣命卻又不是心甘情願賣命的理由只有一個...

“莫非...”

張路一拍桌子:“我知道了,那天在醫院裡,王燕聽沈冰說她已經有身孕了,讓王燕回頭的時候,王燕那眼睛裡充滿著對生命的渴望,可是聽到錄音裡的那一聲媽媽後,她又瞬間傻眼了,然後用威脅你的方式逼迫警察開槍打死了她,也就是說,她想活著,但是她又不能活著,而不能活著的原因是,她要讓她生命中更重要的人活著,而那個更重要的人,在真正的兇手手中被當做人質,王燕留下線索的原因,我想我已經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