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讓出管家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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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玉華不是普通的商戶之女。
林月清娶樂玉華,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這個最淺顯的道理,連林府最愚鈍的下人,都能看得清楚,想得明白。
唯獨孫姨娘不明白,也許她壓根就不想明白。
她就是嫉妒,同為商戶之女,憑什麼樂玉華就能嫁給知州府大公子做正妻?
而她就要給人做妾,這讓她著實不開心。
儘管這位商戶之女,嫁的是自己的親兒子,她還是氣不順。
不過孫姨娘高不高興,開不開心,林月清也顧不得了。
他騎著高頭大馬,穿著喜慶的婚服,腰背挺得倍直,滿臉都是不加掩飾的喜悅。
在歡樂的喜樂聲中,在眾人的讚頌祝福之中,熱熱鬧鬧、高高興興地將心愛的姑娘迎進了門。
第二日清晨,小夫妻倆早早起床,恭恭敬敬地到聽雪閣給林文昌和方氏敬茶。
樂玉華有些羞澀,臉色微紅,微低著頭。
林月清緊握著她細嫩潔白的小手,與她一同步入聽雪閣。
小夫妻間的美滿幸福,明晃晃地表露在眾人面前。
林文昌欣慰地看著長子長媳,男兒沉穩端正,女子溫婉柔情,這一對也堪稱璧人了。
方氏喝過樂玉華敬的茶,摘下手上的翡翠玉鐲,戴在她的手腕上。
“玉華,從此之後你便是林家的大少奶奶了。這玉鐲是當年月清的祖母傳給我的,今日我將它傳給你。”
“母親,這鐲子玉華不能要,”樂玉華急忙褪下玉鐲,推辭道,”您還是留著,日後傳給小糖包的妻子吧。”
林月清只是庶長子,祖母傳承下來的東西,怎能給她這個庶長媳?
“給你的,你便戴著,你是林家長媳,這鐲子也是戴得的。”
方氏把住樂玉華往下褪鐲子的手,又給她戴了回去。又道:
“玉華,你既是林家長媳,便該負起打理家事之責。
母親今日便把家事託付給你,你要好好打理,務使林家上下和樂,主僕和睦。”
“母親……”
樂玉華完全懵掉了,她沒想到,方氏會把管家權交給她。
更沒想到,她會在她婚後第二天,就要將管家權交給她。
“母親,玉華年幼,又出身商賈之家,不知官宦人家府裡的規矩,只怕打理不好家事。”
樂玉華想了想,還是拒絕了。
她在家裡也幫母親料理家事,但是商賈人家沒有那麼多規矩,大體上過得去就好。
現在要讓她立刻接手林府,她還真有些發憷。
“玉華,你雖出身商賈,但你自幼讀書習文,知情達禮,行事又大度得體,把家事交給你,母親很放心。
不熟悉府中事務,可以慢慢學。我和月萱、落蕊都可以幫你。待你熟悉過來,便由你全權打理,你不可懈怠。”
方氏並非故作姿態,是真心實意要把家交給玉華。
樂玉華本來就是大方爽朗的性子,自小也不是怕事的。
有月萱和落蕊幫忙,她也不會太難堪。
便應下了方氏,接過林家的管家權。
一旁的林月萱衝她溫和地笑,落蕊調皮地衝她眨了眨眼睛。
方氏的信任、林文昌的和藹,還有丈夫的疼寵、小姑們的友愛,一家人都沒有因為她只是個庶長媳,而小瞧她。
這一刻,她無比慶幸自己選擇了林月清。
嫡母行事之大度,也把林月清看懵了。